邻水县御临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机械租赁公告

  • 2024-12-25 16:59
  • 来源:御临镇
  • 一、项目总体情况

    (一)项目名称:邻水县御临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机械租赁)

    (二)项目地点:邻水县御临镇礞石村

    (三)项目所属分类:

    序号

    项目内容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

    日立ZX450H履带式挖掘机

    1

    含操作手

    2

    日立ZX240-3履带式挖掘机

    1

    含操作手

    3

    履带式起重机

    1

    含操作手

    4

    10t自卸汽车

    1

    含驾驶员

    5

    柴油发电机

    1

     

    6

    抽水泵

    2

     

    7

    电镐

    1

     

    8

    电动喷漆枪

    4

     

    9

    平板机

    1

     

    10

    皮卡车

    1

     

    采购项目类别:机械租赁

    (四)资金情况:中央财政投资。
    (五)邀请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采购通过在邻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御临镇政务公示栏、礞石村务公示栏发布公告的方式,工程材料邀请不少于3家供应商参与评比

    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8周岁以上);

    2.租赁机械具有合格证,产权清晰合

    3.租赁机械的操作手证照齐全、有效

    4.机械租赁企业及机械操作手(本人身体符合履职条件(无重大疾病史))近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

    5.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可提供相关承诺)。

    三、公告及响应

    (一)公告时间: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

    (二)响应方法及期限:请各潜在供应商将响应所需材料密封并盖章后,于2024年12月26日8时00分-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送到 邻水县御临镇礞石村委会办公室 ,提前或过时均不予接受。

    响应须提供以下资料:

    1.租赁机械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租赁机械合格证、产权证明、机械保险

    3.租赁机械操作手有效证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机械租赁企业(或个人)及机械操作手近3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及本人身体符合履职条件(无重大疾病史)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5.“在经营活动中无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不良业绩以及重大违法记录等可能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报价单(按附件2模板填写)。

    四、评审办法

    2025年1月2日18时00分,供应商响应时间结束,“询比”工作组根据响应情况,开展评比工作。评比工作分为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两个环节(资格审查、综合评定表见附件1),响应供应商满足基本条件的,方可进入综合评定环节,单类机械租赁满足基本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此类机械本次租赁终止。“询比”工作组根据综合评定情况,形成优质的采购对象评比排序名单,经专题会审议后提交礞石村支部(村委会)会议表决确定,在礞石村村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项目理事会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协议)。

    五、其他事项

    1.本次租赁每类机械报价均设置有最高限价(见附件2报价单模板),超过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2.报价包含操作手费用(150型挖掘机)、税费、运输费(运输至项目施工现场)、燃油费、维修、配件更换等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该项目实行县级报账制度,存在短期挂账情况,严禁成交供应商因资金周转困难等为由停止供货、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等情况发生。

    4.结算依据:以实际用量结算,具体事宜遵照合同(协议)约定。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罗碧文13982634721

     

    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及量化评分表 

    2.报价(询价)单模板 

    礞石村以工代赈项目理事会(代章)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