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医疗机构:
根据工作安排,我委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23年10-11月。
二、巡查安排
此次巡查实行分级负责、交叉巡查方式,对全市21家医疗机构进行巡查,具体安排见附件。
三、巡查内容
(一)党的建设
1.围绕制度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的情况。主要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情况、对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问题是否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建立党委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及落实情况;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是否明确公立医院党委职责,以及在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贯彻落实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确保医院改革发展正确方向等工作上的落实情况;是否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并明确具体内容;是否健全医院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党建工作是否写入医院章程,是否存在内容照搬照抄、要素不全、表述陈旧等问题。
2.围绕队伍管理,重点巡查加强公立医院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情况。主要看《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是否按照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的标准选优配强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是否强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紧密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把坚持“四个自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党管人才要求,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和人才工作;是否严格执行《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等,创新用人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抓好医院党员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工作;是否梳理完善“关键少数”责任、权力、廉政风险“三张清单”,制定重点岗位交流轮岗制度,是否存在重点岗位长期未轮岗现象。
3.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公立医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主要看医院内设机构是否健全,二级医院是否明确组织、宣传、统战、群团等工作“专员”,三级医院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工作是否实现“机构、牌子、人员、机制”四个到位。专职党务干部是否达到医院职工总数的0.5%。党支部是否能对党员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具备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能力,各项党内生活制度是否完备;医院基层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是否全覆盖,实现应建尽建;党支部书记提拔培养激励机制是否健全;三级医院临床医技党支部书记由业务骨干担任是否达95%,二级医院是否达85%。是否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党组织活动内容方式,推动党组织活动与医院工作有机融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按照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落实党建工资经费。
4.围绕思想建设,重点巡查思想政治和医德医风建设工作情况。主要看是否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市委六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教育;是否不断加强医改政策宣传,引导医务人员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是否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引导医务人员弘扬和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和伟大抗疫精神,塑造医术精湛、医德高尚、医风严谨的行业风范;是否建立党委主导、院长负责、党务行政工作机构齐抓共管的医德医风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是否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统战和群团工作。
5.围绕纪律要求,重点巡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情况。主要看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党委班子是否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是否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强警示教育,严明纪律红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是否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氛围;是否深入开展整治“四风”、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工作情况;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是否承担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推进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治理。
(二)行业行风建设
6.围绕组织建设,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体系与人员配备。主要看医院是否认真学习并领会关于行风建设的有关文件及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行风组织架构,按照工作需求优化人员配置体系;是否畅通与上级行风检查部门的衔接机制、完善重大问题的请示汇报制度;是否在管理架构、经费保障、工作条件等方面形成了制度性安排,确保行风工作能够顺利实施开展。
7.围绕教育常态化,重点巡查医务人员法律法规培训与警示教育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建立完善的学习教育、制约监督、调查处置机制;是否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监察法》的理解和认识,力求将《监察法》的要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是否落实国务院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相关廉政建设要求,建立行风建设典型案例教育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新时期职业精神;是否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高标准、严要求、不回避,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实现“以案促改”。
8.围绕工作机制,重点巡查行风建设管理制度与长效机制的建立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明确责任人与责任主体,监督行风工作的有效落实,形成合力,从源头上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推进。是否在行风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将业务与行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管理;是否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围绕“六加强”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保障行风建设的可持续性推进;是否建立健全覆盖诊疗行为全链条、全流程的包容、审慎、有效监管机制;医院价格行为是否规范,价格公示、费用清单、收费复核等价格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价格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充足;是否确保价格管理系统信息准确。是否建立长效突出问题治理机制,落实定期处方点评、检查检验点评是否建立院内通报公示制度,核查是否存在重复检查、无指征检查等。
9.围绕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落实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项准则》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实际、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是否将干部、职工贯彻执行《九项准则》的情况作为个人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是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医疗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传递,真正实现《九项准则》规定的落地;是否按要求把医德医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纳入干部、职工奖惩评价体系;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是否对医院内部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接接触作出了细致具体、便于查验的管理办法;是否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是否针对医务人员开单提成、违规收费、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统方管理情况、医疗产品采购、药品耗材回扣、收受患者“红包”等方面问题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管和处罚机制并有效落实,确保有关工作开展的持续改进。
10.围绕公益性保障,重点巡查医院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职责。主要看医院是否有效落实“三个转变、三个提高”,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深化落实卫生健康领域,尤其是深化医改等方面相关政策情况。主要看医改各项指标、有序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工作情况;承担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对口协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务,落实对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对口支援工作责任书或协议的相关要求情况,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情况。
(三)运行管理
11.围绕医疗运行制度管理,重点巡查执行国家医疗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依照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要求,针对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日间手术等重点工作,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监管体系;是否认真贯彻落实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督反馈,持续改进;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执业、严格落实核心制度等重点工作。是否按照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等要求开展“平安医院”建设,建立完善患者投诉管理体系;相关医疗机构是否按照传染性疾病规范化诊疗及医疗质量控制、医院感染防控要求开展制度建设并予以贯彻落实。
12.围绕财务运行管理,重点巡查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是否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系;医院是否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其他相关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体制和机构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是否编制医院年度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单位预决算是否按规定进行内部公开;资产管理部门设置是否合理,人员配备是否能够满足履职需要;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是否规范。
13.绕法制规范运行管理,重点巡查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建立相关运行管理,重点巡查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以及院内法治建设内容,如是否建立“三重一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医院是否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相关货物、服务、工程等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管理和审批程序;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设备和基建招标制度和流程,有严格管理和审批程序。
14.围绕审计管理,重点巡查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工作。主要看医院是否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架构和责任主体,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直接领导,是否制定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有效实施,定期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制度;是否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置2名以上专职审计人员并有相应支持制度安排,并加强对医院采购项目的全过程监督,对财务收支、内控制度、采购管理、运营管理、工程项目等重大经济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推动审计整改落实。
15.围绕经济运行风险管理,重点巡查财务内控情况。主要看是否建立健全医院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实施;是否在医院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实现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医院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是否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关键岗位定期轮岗。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公立医院巡查工作是推动公立医院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建立完善医院评价体系、强化医疗服务监管职能的积极探索,是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和市直医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成立巡查组,于2023年10月27日前报送市卫生健康委。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把巡查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与持续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医院惩防体系建设相结合,紧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着力发现并解决各医院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医药购销领域、财务管理和医疗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线索。
(二)聚焦问题整改。各医院要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出发,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通过巡查工作促进医院建章立制,促进医院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聚焦行业作风问题多发领域,聚焦行风问题反弹领域,聚焦群众深恶痛绝的“微腐败”,着力推动问题整改,建立整改台账,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通过巡查工作,认真总结分析医院建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并结合实际整改,确保巡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有效开展实地巡查。各巡查组于11月底前对本次巡查的公立医院工作的整体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实地检查和评价,并于11月30日前将巡查报告及巡查问题清单报市卫生健康委。
(四)严肃巡查纪律。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巡查工作组成员的遴选和培训,严明巡查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巡查工作制度和纪律要求。各被巡查医院要积极配合,并将巡查时间安排、巡查纪律和巡查工作组成员名单予以公告,接受监督。巡查组不干预医院日常工作,不处理具体事务,不承办具体案件。巡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联系人:蒋勇191826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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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3年度大型医院巡查安排表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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