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及时调整了局推进全面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制定并印发了广安市交通运输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2022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具体分解落实了责任。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能力
1.注重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重视领导干部学法、讲法、述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会议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了2022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交通运输法律法规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会前学法重点内容。开展“书记讲党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干部职工中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2.强化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计划,认真开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组织全市6名业务骨干参加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轮训师资培训班,全市各执法单位开展集中培训36次,自主培训180余次,提高了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扎实开展好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工作,局机关所有干部职工均完成了学习进度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优异。
3.严格执法人员证件管理,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新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管理办法》要求,组织今年新进和初次领证的30位同志和19名换证同志参加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
(三)注重科学决策,强化依法执政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制定并印发了《“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关于建立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如实记录行政决策。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普法宣传、法治教育培训、法律顾问、执法人员经费、执法装备保障纳入预算,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有序开展。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邀请其多次参与合同、文件的审核把关。2022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含直属单位)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项目、重要协议、重要文件和重大涉法事务45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共计5件。
(四)严格规范程序,坚定依法行政
1.清理完善交通运输权责清单,动态清理市级交通运输系统权责事项清单499项:其中行政许可35项、行政处罚398项、行政强制26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21项,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2.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惩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中发现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信息衔接平台,目前暂无案件移送。
3.高度重视出庭应诉工作,严格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文书,严禁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应诉案件。
4.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复议程序,2022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件,已按程序进行了答复。
5.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单位门户网站专栏、微信公众号、12345、12328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收集分析各类交通运输信息舆情,依法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分析研判和预警,强化个案措施应对。
6.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公示等工作,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订、废止与“放管服”改革不一致、不适应行业管理需要及不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文件,有效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7.扎实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遵循“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程序、标准、兜底条款、例外规定,坚决做到应审尽审、从严审查,切实把好政策关,严防出现新的排除、限制竞争问题。经审查,不存在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限制排除竞争政策措施,不存在违反“18个不得”批准等破坏营商环境、有碍商业公平竞争内容。
(五)健全完善制度,严格规范执法
1.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四川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强化执法与内部管理,制定市本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制度》《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范》等多个行政执法制度,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确保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2.强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暨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的通知》,建立了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库和整改台账,严格执行文明执法相关要求,做到了风纪严整、用语规范、检查行为规范、文书制作规范和处罚行为规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和理性平和柔性执法,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群众监督,无执法人员因违规违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3.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聚焦“两客一危”道路运输、重型货车非法改拼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道路运输非法营运以及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环保等,扎实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全年共开展各类行政执法检查917次,市本级全年共办结行政处罚案件860件,罚款750.551万元。对违法驾驶员记分368人次、违法车辆记分251辆次,纳入重点监控名单15人、禁止名单2人,纳入重点监控车辆10辆,退出市场车辆3辆,对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4.探索建立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抽查工作。探索跨省跨市执法模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重庆高速交警签订交通执法战略协议,与四川高速执法七支队等交通系统内部机构对接,行政信息互享、联勤互动、处罚互认等共识,全年开展“雷霆行动”等协同联动执法5次。
5.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编制广安市交通运输领域包容审慎监管行政处罚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从重处罚事项“四张清单”,并在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了公布。依托信用体系建设和数字监管,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全市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经营行为,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
6.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常态化开展全市道路运输客运货运违法行为、公路管理违法行为、水上非法经营行为、公路水运建设领域违法行为、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违法经营行为、行业执法乱象等专项整治基础上,重点整治道路运输客运非法营运、水上违法行为、车辆非法改拼装等问题,有效净化交通运输行业环境。目前全市交通运输系统行业乱象正在持续整治中,暂未发现反弹现象。
(六)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水平
采取暗访调查的方式对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风纪情况、行政执法用语规范情况、行政处罚规范执行情况开展执法监督检查72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增强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观念,有效减少执法过错、行政复议,避免了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认真开展案卷评查,2022年评查案卷35卷,对发现的瑕疵问题,均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2022年度市本级共完成随机抽查任务118个,完成检查对象143个,切实推动监管责任落实,提升行业监管水平,优化我市交通运输行业营商环境。深入推动“互联网+监管”执法,建立行政执法行为数据台账,完善“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编制,所有数据录入了平台,以实现数据全面及时共享。
(七)加强“四基四化”建设,提升执法形象
一是认真开展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建立了仪容风纪管理制度,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法风纪严整,着装规范。二是认真开展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建立了执法装备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执法交通工具、取证设备、安全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基本能满足执法需要。三是强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法管理,未发生因执法办案引发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最终败诉的案件。四是加强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电子监控设备以及数据分析结果在执法过程中的作用,实现信息共享。
(八)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深入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省、市政府公布的事项清单及时对应取消和下放权力事项,优化审批流程,不断提升政务服务窗口办理效率和办件质量,截至2022年底,已办理“跨省通办”件7件。
2.不断加强川渝政务服务协同。持续深化“川渝通办”,自2021年9月开始,“川渝通办”第二批交通运输11个事项实现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行政审批结果互认,积极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共享应用,截至目前已接受办理156件事项。推动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已实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9类交通运输证件电子证照启用。积极推进公交“一卡通”,全面完成全市“一卡通”软硬件升级改造工作,实现了与全国已互通的城市公共交通互联互通功能。
3.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严格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围绕“信用交通在身边”“交通青年诚信行”“政务诚信看交通”活动,扎实开展好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从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每月按时报送“双公示”信息,认真开展从业企业、从业人员等信用评价工作,通过信用交通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九)创新法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做好“法律七进”常规普法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路政宣传月”“禁毒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宣传。依托客运站(场)、客渡码头、公交站台、公路超限运输检查站、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利用横幅、专栏、展板、发放宣传单开展宣传,利用公交车、出租汽车LED、车站大厅、客运车辆、旅游车(船)车载电视播放宣传标语和视频,通过GPS监控平台、手机短信、QQ微信推送宣传信息,在地方主流媒体(广安日报)大力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共悬挂各类法治宣传横幅120余条,张贴海报70余份,发放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等宣传单1.6万余份。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在学法用法上主动性不够,普法学习对象上发展不平衡,普法教育形式比较单一,创新不够。
二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后,执法机构负责的执法范围广、事项多、任务重,一线执法人员数量较改革前严重不足,且整体年龄普遍偏大,近五年临近退休人员较多,新进人员执法培训、在岗锻炼不足,更替不快,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学历偏低,教育培训不主动,学习执法知识不够,综合执法能力欠缺,熟悉办案流程、精通法律法规等专业水平能力不够。
四是执法保障不足。执法车辆均为原单位车辆,里程数较大、年限久远,安全系数不高,不能满足执法需要。执法记录仪、肩灯等执法装备数量极少、性能老化,执法服装标志不统一,导致着装不规范,影响执法形象。
五是非法营运整治工作难度大,部门协作机制不够健全,还没有形成专防专治、联防联治的大工作格局,单靠交通运输部门“单打独斗”无法得到有效解决,亟需市级层面协调属地政府、公安交警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执法整治,有效整治非法营运乱象。
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缺乏具备相应专业资格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业务技能的系统培训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因身份问题部分原执法人员无法继续从事执法工作,基层人力、物力、财力均十分紧张。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建设有关重大问题,2022年党组会议会前学法20次,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工作2次,中心组学法4次,带头组织法治工作人员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二是带头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依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聘请了法律顾问并多次邀请参与合同、文件的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程序,依法治定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班子成员密切协作,协同推进工作开展。四是依法全面履行部门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严厉查处交通运输各类违法行为。五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六是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提升法治意识
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进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局班子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抓好干部职工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宣传,以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使交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社会公众普遍知晓,深入人心,从而提高公众法律意识,并自觉形成守法习惯。
(二)进一步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强化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配合部省建立健全“四基四化”建设(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相关配套标准,强化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严格执法监督,对执法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检查相关资料、查看执法现场、暗访调查等方式对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考勤、执法风纪、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风不正、作风不实、容貌不整、野蛮执法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素质,树立行业文明形象。
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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