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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2024-07-15
  • 发布日期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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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5 09:51 来源:广安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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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15日-20247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262329606

联系地址:广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华蓥市石岭岗11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华蓥市双河街道石岭岗社区

四川华蓥四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花园水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新建石岭岗11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华蓥市双河街道石岭岗社区,变电站为户外变电站,即: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主变容量本期(即终期)2×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2Y3Y间隔),终期4回;35kV出线本期4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即终期)16回;10千伏无功补偿本期(即终期)4×6012kVar10千伏接地变、消弧线圈本期(即终期)2800/10.5-200/0.4

2)新建华蓥市铜堡至白果坝110kV线路Π接进石岭岗变电站110kV线路,线路起于既有 110kV堡白线46#~47#塔段线下新建N1塔,止于石岭岗110kV变电站(本次使用2Y3Y间隔),全线架空,新建铁塔6基,新建线路长约2×1.2km

 

1、废气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 号)中的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包括: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钻孔、铣刨、切割、开挖等施工作业时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遇到大风天气时增加洒水降尘次数。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还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华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华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华府办发〔202235号)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控制措施,在施工合同中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作业人员上岗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以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扬尘防治日常教育培训和考核等营运期不产生废气。

2、废水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施工人员就近租用现有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现有设施收集后用作农肥,不直接排入天然水体;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变电站利用设置的简易沉淀池进行处理,经沉淀和除渣后循环使用,输电线路在施工现场设置废水收集桶,对施工现场的各种废水进行收集,包括机具、设备洗涤水,建筑材料清洗水等,经沉淀澄清和除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施工设备漏油造成污染。②运营期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桶集中转运。根据工程设计资料中变电站土石方平衡图,工程范围内无法就地平衡,不良土石方均须外弃,具体位置在施工阶段确定;输电线路由于施工位置分散,每个塔基回填以后余土很少,回填后剩余余土堆放在铁塔下方呈龟背式夯实,施工结束后进行植被恢复。营运期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变电站附近居民点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事故废油和含油废物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废蓄电池交由具备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4、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加强施工设备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施工前先修建围墙;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线路基础采用人工开挖。营运期主变设备选型参照《国网输变电工程通用设备35-750kV变电站分册(2018年版)》要求,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主变布置在中央;采用本报告中所列型号导线及排列方式,定期对线路进行检修维护

5、电磁环境防治措施。①施工期无电磁环境影响;营运期新建石岭岗110kV变电站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外GIS布置;线路路径选择时避让集中居民区;导线选择合理的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线路与其他电力线交叉跨(钻)越时,其净空距离满足《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要求;设计导线对地最低高度约26.5m。满足非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6.0m、居民区导线对地最低高度7.0m的要求。

6、生态保护措施:项目不涉及濒危及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分布,不涉及珍稀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集中栖息地分布,亦不涉及鸟类迁徙通道。本项目建设不会减少区域内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类,不会破坏生态系统完整性。项目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区域选用当地植物物种进行植被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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