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陶开琴
职务: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广安市广安区五福南路798号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26—2391322
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改革方案。
二、承担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负责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拟订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进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区的业务工作;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承担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依法监督职责。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指导协调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八、指导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指导协调市内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指导自由贸易区相关政策的推进和落实。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监督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承担境外投资管理的责任;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组织管理本市承担的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多边、双边对本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目下外国政府对本市的赠款)。
十、牵头编制和实施商贸服务业重大项目,推进服务业重大项目建设;负责广安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全市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会展活动。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业发展、口岸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全市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电子商务、物流业发展、口岸管理工作,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商物流重大项目建设;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电子商务和物流园区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负责广安市电子商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拟定全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商务领域内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五、承担商务厅新增的对应职责。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一)外商投资管理。市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市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二)并购安全审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商务局、市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厅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市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三)应急保供。市商务局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的应急保供,市发展改革委负责食糖储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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