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负责收集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统计、调研、文秘等工作;组织协调市局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事项工作;负责市局文电、会务、统计、档案、史志、信息、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办公室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33055
二、情报指挥中心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实战指挥、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和政务公开,负责组织情报信息、风险防控、合成作战、新闻宣传和舆情处置等工作,负责指导涉及职能职责范围的阵地、平台、队伍建设,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826-2344564
三、政治部
政治部是公安局党委主管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是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
队伍建设指导处:收集、掌握、分析全市公安队伍政治思想状况和队伍建设动态,拟订全市公安队伍建设措施;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表彰奖励、先进典型选拔树立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政治部文秘、行政管理工作。
人事处: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统一招警、调任转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抚等工作;办理警衔事宜;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及领导干部的调训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市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受政治部领导和管理。
教育处:
拟订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教育训练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教官队伍、课程建设;负责训练基地管理;组织实施“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组建市局应急处突机动后备力量。
办公电话:0826-2412718
四、警务督察支队
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360
五、警务保障处
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警务装备配备标准和市局机关经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公安机关经费保障标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中央和省级补助地方公安机关专项经费、基建投资的分配;组织和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中央和省级补助公安专项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情况;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指导全市公安基础设施建设和负责市局机关基建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被装、器材的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市局机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市局机关的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
办公电话:0826-2396323
六、刑事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报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和参与跨地区重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指导扫黑除恶、侦破命案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专项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建设,为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技术支援;强化警犬技术建设和应用工作;规划、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情报工作;承办上级交办案件;承担市政府反拐市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36456
七、治安管理支队
拟订全市治安行政管理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查处、侦办重大案件;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民用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指导公安派出所、社区、校园、农村警务工作;组织、指导和参与重大群体性治安事件和治安事故的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365
八、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办理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案件。
办公电话:0826-2332860
九、禁毒缉毒支队(广安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禁毒工作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和涉毒场所、外流贩毒等重点毒品问题的整治工作;组织实施重特大毒品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易制毒化学品的管制等工作;组织、指导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和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319
十、交通警察支队
掌握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员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办公电话:0826-2238666
十一、特训警支队
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承担处置暴乱、骚乱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和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负责进出主城区重要路口武装设卡盘查;负责车站、商贸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武装快反处置;承担24小时应急处突备勤;承担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826-2396153
十二、监所管理支队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等场所和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公安监管场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规划、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开展深挖犯罪工作。领导和管理广安市看守所、广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广安市拘留所。
办公电话:0826-2396104
十三、 监管中心卫生所
负责为监管三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戒毒所)的被监管人员提供全面的入所体检,确保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的健康问题;为被监管人员提供日常诊疗服务处理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确保被监管人员的身体健康;加强市直监管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确保被监管人员的健康安全。在突发医疗事件或紧急情况下,及时为被监管人员提供紧急医疗救治服务,确保被监管人员的生命安全。除对监管中心被监管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外,还对广安市公安局大型安保活动、体能测试、招聘辅警等提供医疗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104
十四、出入境管理支队
负责承担内地居民因私出入境和往来香港、澳门、台湾管理工作;负责承担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辖区居留、签证管理工作;负责承担国籍、外国人永久居留和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换补发、定居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出入境违法犯罪案(事)件的查处工作;负责承担国际警务合作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501
十五、食药环森犯罪侦察中心
掌握全市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知识产权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组织侦办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相关犯罪案件。
办公电话:0826-2398733
十六、科技与信息通信支队
拟订全市公安科技强警和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通信保障工作;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无线频率资源;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重大警务活动的通信保障;负责全市城市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公安监控图像联网共享平台、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卡口系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等图像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指导。承担市局机关网络和通信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196
十七、法制支队
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组织起草、审核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国家赔偿工作;承办收容教育案件审批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职责,广安市公安局内设执法部门根据职责规定,以直属分局名义对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刑事、行政案件行使管辖权;以直属分局名义办理的刑事案件按照属地原则,向犯罪地的区(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
办公电话:0826-2396198
十八、审计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工作;组织、参与对全市公安机关有关经费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826-2396258
十九、信访处
掌握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情况;指导、协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负责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办理信访复查复核案件;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
办公电话:0826-2396333
二十、看守所
负责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其人身安全;负责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教育;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办公电话:0826-2687030
二十一、拘留所
依法承办被拘留人员的接收、关押工作;组织被拘留人员在所的学习教育和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826-2687017
二十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对强制戒毒人员进行管理、治疗、康复、教育矫治、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
办公电话:0826-2878700
二十三、广安市公安局广安区公安分局
作为市公安局派出的机构,履行城市公安分局职能。
办公电话:0826-2222816
二十四、广安市公安局前锋区公安分局
作为市公安局派出的机构,履行城市公安分局职能。
办公电话:0826-2883000
二十五、广安市公安局经开区公安分局
作为市公安局派出的机构,履行城市公安分局职能。
办公电话:0826-267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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