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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2-01-28
  • 发布日期 2022-08-01
  • 文号
  • 有效性 有效

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内设、直属机构职能职责

发布日期:2022-08-01 15:29 来源:川渝高竹新区管理委员会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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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及综合协调。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组织研究各级党委、政府文件精神及方针政策,组织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牵头负责新区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新区委、委会领导批示的转接,处理党工委管委会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汇报等文稿的起草、审核、修改、印发等工作负责新区与上级机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公关联络、文电收发、文电处理等工作负责新区各项制度及重要工作信息收集、汇总、上报,以及负责新区内设机构按职能职责自行归档以外文档管理负责新区各类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筹备,撰写工作简报等负责新区机关文秘、内宣、会务、接待、调研、机要保密等日常事务和活动统筹安排等工作。承担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牵头制定机关内部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大数据工作牵头负责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安全、机关固定资产管理、食堂管理、车辆管理、物资设备管理、重大会议、接待、物业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党群工作部。负责新区决策部署的推动落实,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宣传教育负责新区的内设机构及编制管理,干部人事调配,目标考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新区各级党组织班子、党员的思想作风、精神文明建设,政策理论教育、意识形态工作等计划安排负责研究指导新区各级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建研究,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发展等工作负责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拟订新区干部教育工作总体规划,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落实有关人才政策负责新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宣传、统战政法工作,指导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新区综合治理,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督促相关部门信访案件的办理及回复工作,保护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对外宣传、舆情舆论、精神文明等工作。

三、发展改革和经济运行局。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负责组织新区实施相关产业政策和入园项目审查意见,按照权限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审核及招投标监管工作,负责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等牵头组织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包装和申报统一管理新区进出口企业及其业务,牵头负责新区招商引资项目资金的申报及新区有关政策类、资金类、牌子类等项目的申报负责新区企业经济运行各类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新区规模企业培育协助有关部门保护投资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协调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公共资源监督、管理、执法、投诉处理。负责发展改革、经济形势分析协同创新改革、投资综合管理、统计、工业发展、科技创新、商贸流通、能源要素旅游开发、农业产业发展等领域相关工作。

四、财税金融局。贯彻执行国家财税、金融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向上争取两省市政策支持。制定新区财税、国有资产、国有投资、金融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并拟订实施新区财政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负责编制新区财政预决算草案、财政金融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对新区国有企业进行管理制度审查备案、目标考核。负责新区内政府投资建设资金的统筹和管理负责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跟审和竣工决算审查。负责管理新区财政金库、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债券资金争取、管理等工作。负责财政、税收、金融、国有资产等领域相关工作。

五、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相关政策负责组织编制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含城市设计)、涉及行业内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新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工作按权限负责新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与规划管理工作(含规划条件审查、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规划验线、规划核实等工作)。负责审查新区景观风貌建筑外立面。负责编制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按权限负责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等工作按权限负责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以及不动产登记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新区建设用地一体化管理体制机制负责制定新区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负责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改革事项责新区山、水、林、田、湖、草、矿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

六、建设和市政管理局。负责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行业发展政策负责房地产、建筑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负责建筑科技推广应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负责新区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城市照明、地下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拟订新区户外广告设置、户外灯饰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广告灯饰管理规范标准,并负责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新区公园、绿地、园林等建设和维护管理。负责协调供水、排水等要素保障工作。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水利、人民防空、消防审验、市政管理、园林绿化等领域相关工作。

七、行政审批局。贯彻执行“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标准,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和“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牵头拟订新区审批服务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并推进新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统筹实施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审批服务部门加强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流程优化和服务规范工作。负责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对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及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管、教育培训和检查考核。

八、应急环保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新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新区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大气、水、土壤、固废、扬尘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新区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新区公共停车管理,组织拟订停车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停车场、洗车场、修车厂审批、备案登记工作负责新区渣场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对新区露天市场进行管理,依法对侵占集贸市场、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无证经营等行为进行处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然资源、工商贸、住房、建设、人民防空、消防、道路交通、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旅游、农业农村、水利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川渝高竹新区投资促进和综合服务中心。为川渝高竹新区投资促进工作和开发建设提供保障服务。承担新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谈判、签约落地服务性和事务性工作。承担新区招商资源收集、招商数据统计、招商优惠政策落实、招商政策宣传等具体工作。承担集中签约、集中开工(投产)、集中培训等投资促进活动事务;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情况跟踪评价。承担新区办公、培训、会议、接待、车辆管理、食堂管理、物资设备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川渝高竹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川渝高竹新区开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工程实体质量、工程质量行为、竣工验收等提供技术保障服务;承担授权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安全、工程机械设备使用安全提供技术保障服务。(三)承担有关建设领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调查、处理和回复工作;承担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具体工作,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承担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及国企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的信息保障与场内规范制定等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新区内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新区土地征收和房屋征收的政策宣传、综合协调、信访纠纷处理、征收后安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新区拟征土地或房屋现状清查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资金分配、使用和新区内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等具体事务;承担保障性住房日常维护工作;承担保障性住房的各类统计工作,协调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为新区内的房屋租赁市场提供指导服务。承担川渝高竹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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