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委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议、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安全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委机关的信访工作,统筹指导和联系所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信访和稳定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
(二)发展改革科。研究拟订市属国有资本发展规划,提出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所监管企业提升竞争力的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策措施并推进实施。调查研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重大问题,提出相关建议。指导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各自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负责审核所监管和市委、市政府授权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并提出建议,负责承办所监管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设立、注销、改制改组、企业上市、定向增发、产权管理和章程修改等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出资人审批职责。组织开展市外经济交流合作,帮助企业主动融入全国全省全市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各类经贸投资与洽谈,指导市属企业市外投资项目等相关工作。负责完善授权(委托)经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依法实施重组整合、改革脱困等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科技创新的相关服务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委机关的法律事务工作。依法指导区(市)县及市级园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负责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所属企业的监督管理。
(三)监管考评与内部审计科。负责市属国有企业财务统计、决算的监督和分析评价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市属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财务统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相关工作。
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建议,拟订和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拟订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负责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方法及其指标体系;综合研究分析全市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建议和措施;负责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负责做好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四)党建人事科。根据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承担国有企业党建研究责任,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协助对所监管企业及市委授权管理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协助做好企业负责人日常管理工作。考察推荐董事及外部(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市场化选聘工作。拟订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研究企业人才引进激励政策,指导所监管企业人才培训及管理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内设机构设立、拆并的审批和中层干部及子企业主要负责人的事前备案工作。指导企业董事会规范化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董事会及成员管理制度、工作规范。跟踪分析研判企业董事会运行情况和外部董事履职情况,审核企业董事会年度报告和外部董事个人工作报告。负责企业专(兼)职外部董事的选聘、考核评价、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国有企业的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的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负责市国资委党委的日常工作及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五)市国有企业服务中心。为市国资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协助收集、汇总、分析各国有企业财务数据,跟踪、研究国有经济发展有关问题;做好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和使用效益评价以及投融资、重点项目建设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国资国企系统新闻、宣传工作,教育培训的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市国资委监管平台、网站建设、管理运维等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各国有企业专职外部董事、资深经理、职业经理人的聘任、考评及薪酬发放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协调开展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中、省驻市国有企业管理和产业合作等工作,做好党务干部、党员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等工作;完成市国资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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