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俊生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持的建议》(第124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中小企业创新要素投入问题。
(一)研发投入方面。2020年10月,我市出台《广安市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办法(试行)》(广安科〔2020〕69号),对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5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研发投入的3%以上、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2023年3月对研发投入奖补办法进行修订。2020—2023年,分别兑现研发投入奖补481万、735万、950.4万、854.2万。市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2020—2022年,我市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减免分别为4436万元、7952万元、8449万元。
(二)人力投入方面。2020年,我市出台《广安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的实施方案》,鼓励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在所有权方面,成果完成人(团队)可享有不低于70%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在长期使用权方面,可赋予科研人员不低于10年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未赋予科研人员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职务科技成果,允许改革实施单位从成果转化净收益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成果完成人(团队)和对成果转化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三)在资金投入方面。2021年,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明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每年按不低于可用财力1%比例安排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并保持适度增长,用于实施创新主体研发投入后补助、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后激励、科技企业培育后扶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后资助、科技奖励、支持关键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化和建设高水平创新团队等。逐年提高工业等领域专项资金支持创新比重。2023年设立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支持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大力推广天府科创贷,帮助中小企业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2022年以来全市共发放天府科创贷11274.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末,全市科创企业贷款余额约32.7亿元、同比增长40.9%,受益企业达223家。发放科技创新再贷款30笔、3475万元。
二、关于提高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效率问题。
我市积极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常态化开展产学研合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签订长期战略合作协议。每年支持产学研成果转化项目5个、资金合计100万元。2020年出台《广安市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广安科技发〔2021〕32号),2022—2023年实施企业出题的“揭榜挂帅”科技项目,专为高校科研团队和科技企业牵线搭桥,解决我市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立项资金分别为360万元、100万元。
三、关于政府大力推广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及产业化进程问题。
优化支持地方经济开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急需的先进适用技术成果的引进与产业化,制定《广安市培育壮大“331”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支持政策》,修订《广安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政策体系,加速释放科技创新原动力。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联合市级有关单位,从以下四方面着手,全力做好科技创新服务保障工作,助推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搭建平台扩容增效。实施创新平台提升工程,鼓励引导企业立足实际建设研发机构,推动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等平台协同联动,搭建起覆盖产业发展全生命周期的创新平台体系,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统筹谋划精准施策。开展科技服务“对标”提升行动,深入县(市、区)企业一线提供送政策上门服务,建立科技型企业常态管理、重点扶持、动态跟踪培育库,严格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企业研究开发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等,用好高企奖补、创新券等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精准服务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动力”,力争年度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50家以上。大力实施产业“创新赋能”和企业“智改数转”行动,支持企业加强产业基础再造,更新产线、布局新赛道、拓展新市场,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力争全年实现企业产线升级30户。三是引才聚智整合要素。加大服务中小企业引才力度,提供全方位、全周期、一站式服务,积极协助兑现各项政策,主动帮助解决困难,积极申报省级人才计划项目。聚焦全市中小企业发展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帮助企业引进合适人才、创新团队等,降低中小企业引才成本。四是深化合作技术赋能。深化与重点高校院所的合作,引导更多中小企业“走出去”,扩大科技合作覆盖面。扎实开展校企、院企对接活动,吸引更多高校院所的科研成果落地转化,推进我市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化。
感谢您对科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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