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05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法律法规”方面市(州)级没有制定法律的权限,主要是执行上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根据实际需要指导社会团体建立食品安全团体标准。
二、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方面
一是强化检监联动,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市场监管系统内部科室的检、监联动,及时通报抽检发现问题,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并按季度组织召开风险研判会。二是加强多部门联合整治。我市建立了公安、市场监管、农业农村三部门“三安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三安联动”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共享食用农产品抽检、执法检查、案件办理信息,共同探讨农产品监管措施。三是建立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我局与重庆市渝北区、合川区、垫江县等市场监管局建立区域合作机制,共享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抽检等信息,共同商讨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的措施。四是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向消费者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今年来,已通过微信公众号、短信等方式发送消费提示30余万条。
三、关于“提升食品检测技术”方面
目前,广安市食品抽样检测主要是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实施,无下属检测机构。
四、关于“加强食品信息公示”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标明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但无需标明食品的生产过程、原材料来源等信息。我市建立了广安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逐步将餐饮单位纳入平台管理,目前在微信小程序“校餐卫士”、“放心食安”对食材来源、证照管理、人员健康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五、关于“完善食品追溯体系”方面
今年以来,我局不断拓展监管手段,加大监管力度。持续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指导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可追溯。加强与省局的汇报沟通,在食品生产环节,争取省局到广安开展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实地调研,对广安肉制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确保追溯体系试点工作在广安有序推进,逐步建立起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出厂检验到产品销售的全程信息化追溯体系。
六、关于“强化监管措施、增加监管力度”方面
一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结合抽检结果、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信息,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排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工作制度,并按审查细则及产品标准要求做好出厂检验工作,确保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销售;同时,鼓励规模企业进行HACCP、ISO22000等管理体系认证,切实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2024年来,全市共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367家次,发现问题隐患216个,处置率100%。二是加强销售环节监管。以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销售店为重点单位,以散装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及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为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整治、飞行检查等监管手段,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销售者921家次,农贸市场等各类市场167家次,发现并处置问题112个。三是加强餐饮环节监管。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开展为期半年的联合整治,切实督促学校履行食品主体责任,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目前,监督检查学校食堂476家次,责令整改45家次。四是加强抽检检测。开展“春雷行动2024”“你点我检”等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完成597批次抽检任务,检出不合格(问题)样品16批次,均按程序核查处置。五是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扎实开展“春雷行动2024”之食品安全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共查办食品违法案件319件,处罚没款197.7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9件。
七、关于“增强消费者知识和意识”方面
我局历来重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将其作为引导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科普知识,切实增强公众食品安全和维权意识。一是广泛开展专题宣传。充分利用12·4宪法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置户外集中宣传点、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采取印发宣传单、现场讲解、假冒伪劣食品展示等方式,向广大公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二是搭建宣传平台载体。深化与广安电视台等媒体合作,今年以来刊播食品安全检查报道12期。在中省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食品安全知识、消费提示、食品安全检查等信息50余条,在“广安市场监管”官方微信公众号,紧扣广安本地群众的关注点和偏好,配以图片、视频、漫画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布微信150余条,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网络宣传成效。开展食品公益广告宣传,在全市餐饮店、小区等LED显示屏上投放食品公益广告300余条,给市民发送食品安全宣传短信30余万条。三是将宣传教育与安全监管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家长代表、群众代表参与“周三查餐厅”等监管行动,提高群众食品安全参与度。同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进学校、进课堂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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