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5-05-30
  • 发布日期 2025-05-30
  • 文号
  • 有效性

《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广安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5-30 16:04 来源: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全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稳妥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精神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机制相关要求,完成了我市首轮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41112月中旬,组织开展调价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为广安市首轮调价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均符合启动要求12月下旬,组织我市相关医疗机构报价20251月,四川省二价区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形成广安市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调整方案418日,结合护理类项目和放射检查类项目立项指南对接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医疗机构的专家、代表,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51510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513日,完成合法性审查515日,首轮调价相关事宜经市医保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广安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有医疗服务价格项331项,其中通用型项24项,复杂型项307项。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