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促进全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在我市稳妥有序推进,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推动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更好计价、更好执行、更好评价,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医保发〔2024〕8号)精神和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机制相关要求,完成了我市首轮调价。
二、起草过程
根据全省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至12月中旬,组织开展调价评估工作,评估结论为广安市首轮调价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均符合启动要求。12月下旬,组织我市相关医疗机构报价。2025年1月,从四川省二价区项目库中遴选项目,形成广安市通用型和复杂型项目调整方案。4月18日,结合护理类项目和放射检查类项目立项指南对接工作,组织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疗保障、医疗机构的专家、代表,召开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会。5月1日至5月10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5月13日,完成合法性审查。5月15日,首轮调价相关事宜经市医保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关于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广安市首轮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通知》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331项,其中通用型项目24项,复杂型项目30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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