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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文种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7
  • 发布日期 2025-04-18
  • 文号 广经信发〔2025〕14号
  • 有效性 有效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关于公布2011—2023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8 16:08 来源: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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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经信局、教体(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有关企业技术中心:

  按照《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广经信发〔202417)规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312日下发了《关于开展广安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2011—2023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全市共89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参与了评价,评价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73家(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秀21家),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16家(主要原因是技术中心所属企业破产、停产、经营权变更、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评价等)。上述16家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予以撤销。

  附件:1.评价合格(优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评价不合格予以撤销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广安市科技局 广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安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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