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发布机构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4-10-29
  • 发布日期 2024-10-29
  • 文号 广市卫发〔2024〕63号
  •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进一步加强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9 16:58 来源: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访问量:
【字体: 打印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走深走实,根据《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川卫发〔2024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

各地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县域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作为高质量高水平建设健康四川和推进分级诊疗的重要抓手,推动深化医改、促进城乡融合,突出基层诊疗量占比持续提升结果导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县级党委政府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统筹解决医共体建设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强化部门分工与协作

县域医共体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的改革,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各部门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市级部门在加强指导的同时,要鼓励和引导各地大胆探索。机构编制部门会同卫健等部门在医共体内按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两种编制进行分类核定,核定的编制总量在医共体内统筹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动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推广“员额制”改革,动态优化调整岗位设置,推进医共体人员一体化管理。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薪酬总量,建立统一绩效考核体系。支持在核定的薪酬总量外,合理核增人才专项基金,统筹用于下沉人员的绩效发放和人才培养。医保部门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实现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医保结算、考核监管“五统一”的县域医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财政部门要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共体成员单位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医共体统筹管理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医共体内可按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统筹用于县域医共体医疗业务发展。

三、强化工作帮扶指导

级各相关部门要一对一地指导各地根据县域实际情况和工作进度细化措施、出台配套方案,加强县域医共体内部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医共体建设县(市)2024年底达到国家紧密型评判标准,岳池县、武胜县建成人财物统一管理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样本20241210日前将县域医共体绩效考核方案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邮箱:gaswsjkw_jwk@163.com)。

四、积极宣传引导

各地要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创新做法,形成医共体建设广安经验,积极宣传进展成效和先进典型,为县域医共体建设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并及时上报市级相关部门推广

附件: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

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广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安市财政局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广安市医疗保障局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9日 

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关闭窗口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