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7月7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或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人:黄俊崴,0826—2341719,3419161902@qq.com
附件:2025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第一批)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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