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息中心:
收悉《关于报送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函》,结合广安市投资咨询中心出具的《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评估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
2504-511600-04-04-122163。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该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提升信用信息采集、清洗、共享与分析能力,提高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强化全市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全覆盖全部信用信息主体、所有信用信息类别、全市所有区域的信用信息网络,畅通集中公示各类信用信息的“主渠道”,在落实中省政策要求、推动信息技术运用创新、提升城市信用排名与竞争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项目建设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兴安街227号。
五、项目业主
广安市信息中心。
六、建设性质
改扩建。
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依托现有平台,对系统架构、数据库、操作系统等进行国产化适配,搭建合同履约、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一站式信用修复、信用诚信检测等系统,新增企业融资信用服务、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等功能,融合信创政务云资源,优化升级信用中国(四川广安)网站平台和公共信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八、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2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财政资金。
九、建设年限
6个月(2025年5月—2025年10月)。
十、招标方式及组织形式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请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落实好项目建设资金,依法依规推动建设,确保项目尽快取得实效。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安市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实施方案的批复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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