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第一批)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人:蒋佳明,0826—2341719,1115170054@qq.com
附件:2025年度四川省(广安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计划汇总表(第一批)
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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