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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2026-01-14
  • 发布日期 2026-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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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

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15:18 来源:广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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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条例》为遵循,以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为目标,持续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打造透明、高效、便民的政务公开新格局,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我局聚焦民生关切和行业监管重点,梳理公开目录,明确公开范围,重点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通过多渠道及时精准发布,确保公开内容全面、权威、实用。

  2025年,我局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6条,通过“广安经信”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5条。同时我局还通过广安日报、四川经济日报等媒体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二)办理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健全“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规范答复文书格式,提升答复精准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完善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对拟制发的公文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同步审查公开属性,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和“三审三校”制度,对公开的政务信息经科室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审签和保密审查后,由专门工作人员负责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加强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定期清理失效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025年,我局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0件,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未设立自主平台,主要通过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分类发布政策文件、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其他主动公开类信息。2025年,我局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主动公开事项基本目录,进一步细化了公开范围、工作流程,积极做好“广安经信”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不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和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政策信息、服务信息、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重大活动等信息,较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我局履职尽责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绩效考核体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同时强化监督问责,对公开不及时或不规范的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保证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提升,部分领域信息公开不够细化;二是公开内容的通俗性、实用性不足,政策解读形式仍显单一,部分解读内容专业性较强,群众理解和运用政策的便利性有待加强;三是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高,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不够精准,影响工作质量和效率;四是平台联动与服务效能有待提升,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信息发布存在不同步现象,部分信息更新滞后。

  (二)改进措施

  一是聚焦群众关切,深化公开内容,建立政策公开需求调研机制,通过问卷调查、在线征集等方式,精准掌握群众和企业关切点,进一步优化公开目录;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推广“政策+案例”“图文+视频”等解读模式,邀请业务骨干、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解读,提升政策解读的通俗性和实用性;三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实操水平;四是强化平台整合,提升服务水平,建立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同步发布机制,明确发布时限和责任主体,确保信息发布“同频共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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