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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01-23 09:36 来源:广安市民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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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全面总结广安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扣民政核心职能,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年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重点领域,健全公开机制,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主动向社会公布信息320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59条,民政厅门户网站17“广安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24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全面梳理本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文件,2025年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截至2025年底,市民政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份,已按要求备案录入四川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且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中集中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结合民政工作职责,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同源情况进行核查,重点核对数据及文字准确性,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强化“广安民政发布”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全力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宣传性。

(五)监督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规范信息采编、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确保公开发布信息内容合法、准确、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精准度不足,部分民生政策解读深度不够,与群众需求贴合度有待提升;二是公开渠道融合不够,线上线下公开协同性不足,新媒体平台互动服务功能需进一步优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聚焦需求优化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增加图文、视频等多媒体内容深化政策解读;二是整合升级公开渠道,打通政务新媒体、线下信息共享通道,提升服务便捷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广安市民政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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