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08 10:45 来源: 广安高新区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为推进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建设,保障邻水县城南部产城互动区内产业项目的有序实施,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组织开展对广安高新区部分地块开展用地性质布局优化调整及规划条件拟定的研究工作。
研究以现阶段《邻水县城南部产城互动示范区城镇详细规划(在编)》的阶段成果为基础,按照详细规划深度研究涉及地块的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限高、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位及设施配建等内容。
1.研究对象及范围
本次研究报告涉及用地位于邻水县城南部产城互动示范区,共涉及5个地块,合计面积为25.49公顷。其中:地块一位于渝邻大道和G210西环线交会处东角,被地块二三面围合,地块面积0.20公顷;地块二位于G210西环线城南出口北侧,地块面积1.26公顷;地块三位于渝邻大道东南侧,地块一、地块二东北侧,地块面积8.67公顷;地块四位于渝邻大道和规划道路纬五路交会处南角,地块三东北侧,地块面积12.83公顷;地块五位于渝邻大道与大佛寺东路交会处北侧,四川奔腾物流有限公司南侧,地块面积2.53公顷。
图1-研究地块范围与位置图
研究所涉及地块均处于城镇开发边界内,其中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五在《邻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土地使用规划图中均为工业用地,地块四约79.39%为工业用地20.61%为商业用地。
2.用地性质调整
详细规划在“城市四线”等重要控制线面积不减少、符合合理服务半径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针对未涉及市县级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部分,进行了局部的深化细化。其中研究所涉及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如下:地块一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地块二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地块三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地块四内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地块五由二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本次研究报告内提及的用地布局调整均不涉及市县级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属于对总体规划用地布局的优化细化范畴。涉及地块总用地面积25.49公顷,调整后工业用地减少10.02公顷,商业用地减少2.44公顷,物流仓储用地增加11.20公顷,公园绿地增加1.26公顷,建设用地总量不变。
图2-详细规划国土空间用地规划图与研究范围嵌合图
3.规划设计条件
研究经过科学分析和充分论证,在用地功能明确基础上结合现状场地特征、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等,建议研究涉及地块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地块名称 |
用地性质 |
用地面积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停车泊位 (配建车位/计容面积) |
地块一 |
商业用地(0901) |
2000.00 |
≤1.5 |
≤45% |
≥20% |
≤15m |
建设城市驿站和地面停车位,配比不做要求 |
地块二 |
公园绿地(1401) |
12622.45 |
0 |
0 |
≥80% |
- |
- |
地块三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2) |
86748.41 |
≥0.6 且 ≤2.5 |
≥30% 且 ≤60% |
>10% 且 ≤20% |
≤40m |
- |
地块四 |
二类工业用地 (100102) |
128336.38 |
≥1.0 |
≥40% |
≤10% |
≤60m |
0.1车位/100平方米厂房及标准厂房 0.03车位/100平方米仓库 0.8车位/100平方米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 |
地块五 |
二类物流仓储用地 (110102) |
25265.77 |
≥0.6 且 ≤2.5 |
≥30% 且 ≤60% |
>10% 且 ≤20% |
≤30m |
- |
交通出入口方位及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控制详见图则。
图则01
图则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