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县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行业)主管单位:
根据《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及邻水县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邻民函〔2024〕80号)要求,我局自2024年4月20日起,对全县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了202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我县需参加2023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共153个(其中社会团体5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98个)。年检采取在四川省社会组织网年检系统填报与线下受理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内部治理、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年检结果为社会团体合格40个,基本合格8个,未参加年检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合格74个,基本合格3个,未参加年检18个,注销3个。(各组织年检结论见附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社会组织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年度工作报告书》,年报信息填报有漏项;二是存在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使用违反有关规定,年末净资产低于注册资金,内部治理不规范,不按章程规定按期换届等情形;三是已停止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不主动办理法人注销,新成立组织未开展业务活动等情形。
三、整改要求
一是请各业务(行业)主管单位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督促指导已停止业务活动或未开展业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完成清算工作并主动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二是年检基本合格的社会组织,应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登记机关。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社会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予以公告。三是对已停止或未开展业务活动且不及时注销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邻水县民政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