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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05-27 09:55 来源:邻水县政府办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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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府办函〔202018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监管工作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1911号)和《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986号)等要求,县政府办公室近期组织开展了政务新媒体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526,全县政务新媒体共22个,其中政务微信17个、政务微博3个、今日头条号2个,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5个。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未履行政务新媒体开办流程。“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邻水医保”“邻水民营经济”“邻水县农民工服务中心”“魅力高滩”“四川梁板”“邻水县袁市镇综合文化站”等政务微信公众号未按《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邻府办函〔201936)要求履行相关开办手续,属于擅自开办政务新媒体。

(二)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不及时。“健康邻水”“邻水县公安消防大队”等政务微信公众号超过2周未更新;“健康邻水”“邻水公安交警”等今日头条号超过2周未更新;“邻水民营经济”等政务微信公众号从未更新。

(三)政务新媒体注销不彻底。行政区划调整后,个别乡镇已不存在,但政务新媒体账号还未注销,如“关河乡卧龙村订阅号”。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全面自查。各单位要结合前期摸底清查情况以及日常监管工作台账,全面梳理排查本单位在不同平台上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名称、数量,准确掌握运行总体情况,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县政府办公室以便统一管理。

(二)分级备案展示。各镇、各部门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由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并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交《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见附件1)。县政府办公室将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设置专门栏目“政务新媒体矩阵”分级分类展示运行的各类政务新媒体,并在栏目显著位置及时公开各单位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动态信息。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镇、各部门要深化认识,把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管理,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监管,严防安全、泄密事故和内容不更新、互动回应差等现象发生。

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整改或及时注销有关账号,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于615日前书面报县政府办公室410室。联系电话:08263235415

附件:1.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2.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7


附件1

 

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备案表 

代表主体

账号主体/认证

账号或应用名称

所属平台

备案类型

备案原由

 

 

 

 

 

 

 

 

 

 

 

 

 

 

 

 

 

 

主办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备案

主管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填表说明:1.代表主体指备案政务新媒体所代表的地方各级政府或政府部门。

2.所属平台:微博、微信、客户端、其他第三方平台,其他第三方平台开设的须说明平台的具体名称。

3.备案类型:开设、变更、关停、注销。

4.备案原由:说明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的具体原因。

5.主办单位按照谁开设、谁主办的原则确定。

6.备案主管单位指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或政府部门办公室。


附件2

 

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名单

序号

新媒体名称

新媒体类型

新媒体主体

突出问题

1

健康邻水

微信公众号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超过2周未更新

2

邻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微信公众号

邻水县公安消防大队

超过2周未更新,互动栏目无法访问

3

邻水民营经济

微信公众号

邻水民营经济

服务中心

从未更新

4

邻水公安交警

今日头条

邻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超过2周未更新

5

健康邻水

今日头条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超过2周未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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