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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88580364/2026-056173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 公文种类: 发布机构: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5-06 发布日期:2026-05-07 11:21 文号:邻府办发〔2026〕8号 有效性:有效 来源: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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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6

邻水县202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深化供给侧改革,强化规划引领作用,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水平,推动土地开发利用存量换增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化解邻水县存量土地,结合邻水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近三年土地供应情况及本年度用地需求,特制定本计划。

一、供地配置计划

2026年计划供应各类土地面积356.2786公顷(5344.179亩),其中,县本级145.9114公顷(2188.671亩),川渝高竹新区210.3672公顷(3155.508亩)

(一)县本级。根据各镇、各部门的用地需求,经核实,2026年度邻水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45.9114公顷(2188.671亩)。其中,居住用地8.5524公顷(128.286亩),商业服务业用地29.7885公顷(446.8275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021公顷(22.5315亩),公用设施用地3.8401公顷(57.6015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0459公顷(375.6885亩),交通运输用地18.641公顷(279.615亩),工矿用地58.5414公顷(878.121亩)。

(二)川渝高竹新区。根据新区用地需求,经核实,2026度川渝高竹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10.3672公顷(3155.508亩)。其中,交通运输用地35.721公顷(535.815亩),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66.766公顷(1001.49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3469公顷(80.2035亩),公用设施用地1.5753公顷(23.6295亩),居住用地15.0791公顷(226.1865亩),商业服务业用地3.2645公顷(48.9675亩),工矿用地82.3191公顷(1234.7865亩),特殊用地0.2953公顷(4.4295亩)。

二、政策导向

(一)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规划增量土地布局,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积极开发利用空闲、废弃、破产和低效土地,严格把控各项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条件,大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工业用地项目采用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模式,继续推行产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

(二)大力支持项目用地。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工业项目土地供应,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物流业、无污染环保型工业项目落地,强化毗邻地区要素供应,充分保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川渝高竹新区入驻企业以及招商引资、县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三)优化供地空间布局。始终把好土地供应总闸门,充分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教育用地主要集中在城镇中心区域,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产业集聚区,医疗卫生用地、机关团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主要集中在镇区域。

(四)严格土地供应方式。对商品住房、工业、商服等经营性用地,严格实行招标、拍卖或者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有偿供地。完善公共服务项目用地政策,对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划拨方式供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是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及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做好统一领导与统筹协调工作,切实从本地实际出发,根据市场状况、城市发展方向、产业布局等,积极匹配用地需求,合理制定供地计划,实现土地管理的精细化、精准化、专业化,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二)注重协作配合。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及有关镇政府要密切配合,对照工作职责,共同编制供地计划,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前期工作,并全面落实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三)严肃工作纪律。对于不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土地利用节约集约程度不高,土地利用效益不好、效能不高,甚至出现违法违纪批地、占地行为的部门,县纪委监委予以从严查处,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在下一年度指标分配上予以核减。

(四)稳步有序推进。本计划由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依据本计划及时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案,按计划供地,确保供地计划有效贯彻实施。


附件:1.邻水县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宗地表(居住用地)

2.邻水县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宗地表(商业服务业用地)

3.邻水县2026年度土供应计划宗地表(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4.邻水县2026年度土供应计划宗地表(公用设施用地)

5.邻水县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宗地表(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邻水县2026年度土供应计划宗地表(交通运输用地)

7.邻水县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宗地表(工矿用地)

8.川渝高竹新区2026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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