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6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28日
2026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意见》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安排
原则上每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均安排学法,把学法作为县政府常务会议的一项固定议程,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政策文件。
二、参学人员
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应邀参会和列席的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领导和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学习方式
专人主讲,集中学习。
四、时间及内容安排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时间和内容原则上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实施;也可根据需要,由县政府领导临时调整确定;每次学法时间约为20分钟。
五、组织实施
(一)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按计划落实好学法计划,提前通知责任单位准备学习资料,并做好会务工作。各责任单位应在会议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有关学习资料报送县政府办公室,以便及时分送参会人员。
(二)各主讲单位负责确定主讲人员、准备讲法资料,结合政府工作实际,重点围绕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台背景,以及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需重点注意的问题进行讲解,并将法律主要规定与邻水县贯彻落实情况相结合,切实增强学法实效性。
(三)各镇、各部门要参照《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安排表》,制定各自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每年不得少于12次。学法活动要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和职能实际,突出重点、保证质量、务求实效。
(四)县司法局要切实加强对各镇、各部门学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并将各镇、各部门学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确保学法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安排表
附件
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安排表
序号 | 学法内容(法律法规名称) | 类型 | 施行(修订)时间 | 责任单位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法律 | 2025年11月1日施行 | 县法院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 | 法律 | 2025年6月1日修订 | 县检察院 |
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法律 | 2025年10月15日施行 | 县市场监管局 |
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 法律 | 2026年5月1日施行 | 县应急局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法律 | 2026年5月1日施行 | 县农业农村局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 法律 | 2025年10月28日修订 | 县税务局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法律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公安局 |
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法律 | 2019年8月26日修订 |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
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法律 | 2025年9月1日施行 | 县卫生健康局 |
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法律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教科体局 |
11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法律 | 2024年9月13日施行 | 县统计局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 法律 | 2025年3月1日施行 | 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
13 | 《生态环境监测条例》 | 行政法规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生态环境局 |
14 | 《农村公路条例》 | 行政法规 | 2025年9月15日施行 | 县交通运输局 |
15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行政法规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林业局 |
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 行政法规 | 2024年7月1日施行 | 县市场监管局 |
17 | 《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2025年1月1日施行 | 县司法局 |
18 | 《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审计局 |
19 | 《广安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 | 地方性法规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综合执法局 |
20 |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部门规章 | 2023年3月1日施行 | 县水务局 |
21 | 《四川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 地方政府规章 | 2025年3月1日施行 | 县经济信息化局 |
22 | 《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5月26日施行 | 县纪委监委 |
23 | 《烈士评定工作办法》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6月19日施行 | 县退役军人局 |
24 | 《财政总会计制度》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3年1月1日施行 | 县财政局 |
25 | 《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10月31日施行 | 县发展改革局 |
26 | 《四川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8月1日施行 | 县民政局 |
27 | 《四川省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实施办法》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2月17日施行 | 县商务局 |
28 | 《广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6年1月1日施行 | 县医保局 |
29 | 《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其他规范性文件 | 2025年4月3日施行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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