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府办发〔2022〕1号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邻水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相应层级政务服务大厅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限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目录(2021年版)》中的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暂未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配置或下放,待省直部门配置或下放后,相应单位要及时进行认领和发布。
四、《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需要取消、变更、新增的,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汇总提出意见报县政府办公室审核、确认。国家、省、市对公共服务事项有调整的,按国家、省、市调整要求执行。
《邻水县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同时废止。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