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府办发〔2022〕22号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邻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
《邻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标任务推进实施方案
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邻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科学绘就了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县人民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和政府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压实任务责任,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指标
1.“十四五”时期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等单位
2.“十四五”时期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7%。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3.2025年主导产业占规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70%。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4.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8%。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5.“十四五”时期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长25%。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6.2025年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提高到0.7%。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7.2025年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1.0件。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8.2025年5G用户普及率提高到70%。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9.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10.“十四五”时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6%。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11.“十四五”时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5%。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12.“十四五”时期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13.2025年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7年。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14.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数提高到2.5人。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15.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提高到3个。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16.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提高到40张。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17.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5%。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等单位
18.“十四五”时期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78.2岁。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9.“十四五”时期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20.“十四五”时期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21.“十四五”时期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完成市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鼎屏镇、城南镇、城北镇
22.“十四五”时期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完成市考核目标。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23.2025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40%。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24.202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到45.5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
25.2025年能源综合生产能力完成市下达任务。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建设跨省域一体化发展试验区
1.高水平规划建设川渝高竹新区。到2025年,城市形态初步形成,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机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外联内畅,现代产业加速集聚,公共服务全面融合,示范引领毗邻地区一体化发展作用充分凸显,常住人口15万人以上,地区生产总值120亿元以上。
牵头单位:川渝高竹新区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2.加快建设明月山绿色发展示范带。到2025年,融合发展机制顺畅高效,成为川渝合作典型示范区,集聚人口700万,实现经济总量4000亿元,明月山自然生态本底更加突出,绿色发展成效初步显现,高质量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3.推进建设合川—广安—长寿环重庆中心城区经济协调发展示范区。到2025年,示范区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高质量发展进入新阶段,发展效率实现新提升,区域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基本实现与重庆中心城区同城化,示范区协同发展机制高效运转,改革创新示范效应进一步显现,交通物流、产业发展、开放合作、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内畅外联互通的综合交通枢纽率先建成,形成综合实力强、产业分工协调、要素流动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生态环境优美、城乡融合发展的发展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二)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4.发展壮大“231”工业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5.加快工业发展平台建设。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6.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7.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8.大力培育扶持企业发展。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经济合作中心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9.构建“31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成邻水脐橙产区30万亩。打造优质粮油生产基地35万亩以上。到2025年,出栏生猪达100万头以上。着力提升蔬菜产量,建设标准化蔬菜保供基地2万亩以上,蔬菜常年稳定在22万亩以上。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到2025年,冷链物流设施静态库容达到2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0.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建成省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23个,力争创建省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11.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到2025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70万亩以上,确保粮食产量常年稳定在45.5万吨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12.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县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13.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建成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景区(园区)2个以上,培育省级农业主题公园3个以上、省级示范休闲农庄3个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14.加快构建“3+4”现代服务业体系。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金融工作局等单位
15.推动服务业区域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等单位
16.促进消费升级。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17.培塑“邻水服务”品牌。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18.推进服务业开放发展。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贸促会等单位
19.构建“136”文旅发展格局。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0.做实文旅发展产业支撑。力争创建1个4A级旅游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个文旅融合示范园区、2条特色街区、10个乡村文旅示范村。进一步做大做强市场主体,规上文旅企业达到14家以上,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值达到5%,基本构建现代文旅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21.培育全域旅游新业态。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等单位
22.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委宣传部等单位
23.促进城乡市场循环。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24.促进区域市场循环。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科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25.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26.促进国内外市场循环。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教科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经济社会发展本底
27.打通“外联”大通道。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8.畅通“内畅”交通网。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9.全力构建综合立体交通体系。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30.增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1.加强重大水利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32.优化农村基础水利设施。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
33.巩固提升县域饮水安全。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县农发集团、邻水爱众水务公司等,各镇
34.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各镇
35.强化能源基础设施保障。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各镇
36.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四)构建现代城镇体系,统筹推进城乡发展
37.做优城市品质。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38.高滩镇全面接轨川渝高竹新区,带动坛同、合流、椿木、梁板镇连片发展,打造成为工业重镇、邻西南产城景融合发展区中心镇。
牵头单位:高滩镇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坛同镇、合流镇、椿木镇、梁板镇
39.丰禾镇联动袁市镇建设县域副中心,辐射带动复盛、八耳、两河片区整体发展,持续做大优质农产品,打造成为邻东县域副中心融合发展区中心镇。
牵头单位:丰禾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袁市镇、复盛镇、八耳镇、两河镇
40.九龙镇带动御临、黎家镇,按照“宜农则农、宜游则游”的原则,因地制宜深度开发跨省域文旅产业,打造成为田园小城镇、邻东南都市农业融合发展区中心镇。
牵头单位:九龙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御临镇、黎家镇
41.柑子镇秉持生态涵养、水源保护优先,联动观音桥、太和镇连片发展生态农业,升级缪氏葡萄、新镇大米、大安寨蜜柚等特色生态农业和观光旅游品牌,打造文旅名镇、邻西北生态农业融合发展区中心镇。
牵头单位:柑子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观音桥镇、太和镇
42.兴仁镇依托明月山优质旅游资源,联动石滓、王家、石永、三古镇,按照农旅结合、景文一体、康养休闲思路,推进优质粮油产业基地和民宿休闲、康养度假旅游胜地建设,打造邻东北农旅文融合发展区中心镇。
牵头单位:兴仁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石滓镇、王家镇、石永镇、三古镇
43.袁市镇重点发展粮油、果蔬、畜禽等产业,打造现代农业产业强镇、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省级现代农业园、省级特色场镇试点镇。
牵头单位:袁市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44.石永镇重点发展脐橙、李子、桑葚等农业产业,依托“家文广场”推广特色文旅资源,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生态石永。
牵头单位:石永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45.合流镇重点发展工业和旅游业,打造工业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合流镇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46.坛同镇重点发展蔬菜、经果作物种植,建设规模化绿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打造高竹新区农副产品供应区、生态环保产业镇。
牵头单位:坛同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47.观音桥镇重点发展以脐橙为主的种植业和以樱花为主的乡村旅游观光业,着力打造特色乡村产业示范镇。
牵头单位:观音桥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48.两河镇重点发展两河、荆坪场镇经济,全面提升场镇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能力,打造集脐橙产业精品示范园区、清水溪漂流休闲旅游度假区、荆坪水库生态涵养发展区为一体的乡村产业旅游精品镇。
牵头单位:两河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49.石滓镇重点发展猕猴桃、李子、蔬菜、脐橙等主导产业,打造全县新农村及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乡镇。
牵头单位:石滓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50.太和镇重点发展具有特色农业的康养文旅,打造邻北文旅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太和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1.八耳镇重点发展生猪产业、旅游康养、休闲观光农业,打造明月山下“生态农业+”融合镇。
牵头单位:八耳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2.复盛镇重点发展生态旅游,打造大洪河岸特色康养镇。
牵头单位:复盛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3.椿木镇重点发展康养度假、生态旅游、特色农业、特色养殖产业,打造产景融合、宜居宜业的休闲康养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椿木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4.梁板镇重点发展现代化农业产业、特色旅游、休闲旅游和乡村旅游,打造重庆菜篮子农业产业基地、休闲观光体验式的邻水“后花园”。
牵头单位:梁板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5.御临镇重点发展脐橙、粮油、蔬菜等主导产业,大力挖掘旅游资源,打造产业兴旺、镇村繁荣、人民富裕、社会和谐的新御临。
牵头单位:御临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6.黎家镇重点发展大洪湖生态扶贫旅游、大洪河生态渔业,打造集休闲、康养、娱乐、农家文化的旅游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黎家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7.王家镇重点发展特色种植业、优势养殖业和传统旅游业,打造种养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王家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8.三古镇重点发展油菜、茶叶、花椒和生猪养殖,挖掘开发老龙洞、三教寺等文化古迹,打造邻东北文旅产业重镇。
牵头单位:三古镇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59.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60.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宣传教育引导,培育淳朴乡风。弘扬与传承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推动形成以家风带村风、以村风促民风的良好格局。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开展专项文明行动,加强无神论宣传教育,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扎实推进先进典型培塑评比活动,加大文明卫生习惯宣传力度,传承农耕文明,着力打造与树立村庄文化品牌,倡导优良传统,培育乡村文明新风。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十一大行动,着力提升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乡风文明示范带水平,规划实施“洪湖文明·邻渝共建”“川渝高竹新区”等渝邻毗邻地区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力争建成全市乃至全省乡风文明示范带。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等单位
61.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大行动”,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健全“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实施农户厕所和村级公共厕所建设和改造工程,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畜禽粪污利用实现肥料化和能源化,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农村垃圾污水、农业废弃物处理能力,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62.普及农村卫生知识,倡导和培养健康的生活方式,彻底根治脏、乱、差等不良卫生习惯,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63.加强古地标、古镇、古村落等景观化保护和开发利用。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64.推进乡村造林增绿、山体生态修复等六大绿化体系建设,真正实现“美丽邻水·宜居乡村”。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65.全面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条件,增强城乡基础设施的协调性,加快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提档升级水、电、路、气、讯“五网”等传统基础设施,推动形成覆盖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体系。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等单位,邻水爱众水务公司、国网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邻水供电公司、邻水爱众燃气公司
66.积极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积极发展智能农业、精准农业,加快实施农业产业在线化和数字化改造。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教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67.积极推进各类乡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加强农村养老试点创新。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8.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完善村卫生室布局,加强各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69.搭建农村创业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农民就业创业服务。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0.持续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实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行动计划,深入实施粮食功能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71.有效整合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国土综合整治、水土保持、农村公路建设等涉农项目,重点开展农田灌溉设施、机耕道路和输配电设施等田间工程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国网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邻水供电公司
72.加强农村人才招引,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实际需要,引进涉农方向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强农村人才培育,全面落实“一村一幼”“一村一医”“一镇一全科”“一村一名农技员”等要求。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73.开展乡村干部学历提升工程,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探索职业农民认定、职称评定制度。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74.建立完善农村人才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实施奖励,定期举办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常态化开展“邻水工匠”“最美农民工”等评选,充分发挥农村人才的示范带动作用。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75.加快完善乡村法律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德治水平,全面学习推广“枫桥经验”,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等单位
76.加快发展村集体经济,不断做好改革任务,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宅基地制度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不断释放农业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活力,促进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加快乡村不同区域、不同类型村分类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制度创新,促进乡村实现融合发展。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供销社等单位
77.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扶贫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和监督,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78.推动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做实稳岗就业,强化“志、智”双扶,持续改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79.深入挖掘本地企业、新上项目的用工潜力,增加就业岗位,拓宽农民转移就业渠道,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80.坚持产村相融、农旅结合,积极构建“农户+园区”“农户+公司”“农户+合作社”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扶持带动农户发展,建立让农户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的新模式,实现农民稳定增收。全面落实惠农政策,完善农业补贴方式,保障农民切身利益。争取纳入全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五)全面推动改革开放,充分释放发展动力和活力
81.推进县域集成改革试点。全面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邻水县集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突出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川渝毗邻地区合作机制,构建起内外循环的交通网络、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发展相适的保障机制,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联防联治、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城乡发展相补相融,破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率先在毗邻地区规划统筹、政策协调、协同创新、共建共享等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为县域经济高质量、高效率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牵头单位:县委改革办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单位
82.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探索推动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到镇,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川渝互办”和“跨省通办”,深入推进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
83.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工作流程,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设服务型政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委编办等单位
84.加强政府对经济发展的宏观引导和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规范监管行为,着力构建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8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动产登记等程序,促进行政审批提质增效。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
86.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探索财政产业类支持资金分配拨付与项目产出效益挂钩机制,深化区域金融改革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在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上市。引导企业依托信托、票据、融资租赁等方式融资。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税务局等单位
87.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破解制约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建设更高标准的市场体系,激活发展潜能。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88.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用户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和丰水期富余电量交易。争取辖区内电站部分容量作为自备容量,向邻水专线供电。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国网邻水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邻水供电公司等单位
89.实行分类管理和差异化土地供给,禁止向过剩产能和低水平重复产能供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和土地整理项目统筹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保障建设用地需求。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90.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
91.持续推进开放招商。
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中心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92.加快构建开放合作平台。
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中心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93.优化开放营商环境。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持续开展营商环境指标专项行动,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坚持权力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94.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经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人行邻水支行等单位
95.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行政审批局、县商务局、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单位
(六)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努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96.打造科技创新平台。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97.加快完善创新创业支持政策和法律保障,加强创新创业文化建设,通过政策创新、服务创新等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等单位
98.根据科技发展需要,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增强财政科技投入对企业和全社会科技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引导建立多渠道投入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99.大力引进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知名企业来邻水设立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吸引各类科研组织、检验检测和科技咨询组织设立分支机构。
牵头单位:县经济合作中心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100.扩大创新服务主体范围,丰富中介服务机构创业服务内容,提供专业水平高、针对性强的创新服务,加快构建良性创业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101.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设立人才引进基金和奖励基金,大力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和实用人才。搭建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自主培养和外部交流合作相衔接的人才开放式培养体系,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建强创新型企业家队伍和科技人才队伍。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科学合理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完善人才保障政策机制,建立社会化人才服务体系,推行“邻州英才卡”制度,建好用好人才公寓,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构筑汇聚八方英才的区域性创新创业高地。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
102.大力培育创新主体。将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加快引进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研发投入补贴力度,进一步减轻企业研发负担,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群体,打造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积极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主体链。大力发展平台型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平台化转型,通过内部孵化、创新资源整合、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等方式,构建大企业创新创业生态圈。积极支持高新技术尤其是信息网络技术向新型服务企业延伸渗透,增强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现代服务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经济合作中心、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单位,广安高新区
103.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全面摸清现有工业产业发展基础,对标新技术和先进生产工艺,结合“231”工业产业体系,以智能、绿色、质量、安全等为重点,推动传统建材、农产品加工、轻纺服装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深化建链强链补链工程,推进技术装备更新、生产工艺优化和产品升级换代。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能源等优势特色产业需求,突破关键共性技术,加快构建创新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深化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传统建筑业融合发展,对产业进行全要素、全流程、全产业链的改造,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快实施改造提升行动,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和降本增效,提升抗风险能力,积极引导大中小微企业形成稳定合作关系,建立紧密协作的产业生态。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教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104.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利用。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105.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双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经济合作中心
106.大力实施“雁归”工程,吸引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107.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资金、用地等支持,为全县创新就业创业主体提供优质服务。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08.推动企业、双创中心、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创业培训,以创业带动就业。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经济合作中心
责任单位: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等单位
109.联合打造区域双创特色品牌,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加强双创联动,积极承接成渝地区创新创业成果转移。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求,强化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弘扬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加强科普工作,营造创新创业良好氛围。大力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想创、会创、能创、齐创的良好局面。激活创新创业主体,加快推动科技人才、青年大学生、海外高层次人才等进入创新创业主战场。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县经济合作中心
110.提升科技创新服务支撑能力。完善财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机制,探索设立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和科技贷款贴息资金,形成政府领导、多方参与的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信贷工具,开展股权、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等担保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发展应收账款、保理等供应链融资和票据贴现业务,积极创新科技型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方式。加快推进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多部门联动,通过信息化方式,促进信用评价结果与政策性补贴补助、融资担保、信用贷款等方面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县金融工作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等单位
111.保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实施知识产权带动战略,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和交易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国有技术类无形资产可协议转让制度,促进技术类无形资产交易。推动实施专利战略、品牌战略、标准战略和商标战略,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领军企业。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机制,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与科技、经济、产业信息互联互通。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教科体局等单位
(七)改善和保障社会民生,持续增进群众福祉
112.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113.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大医疗机构等级创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创建为三级甲等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二院创建为二级甲等医院,九龙中心卫生院创建为二级乙等医院。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114.积极发展体育事业。
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115.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基础夯实工程,巩固一级文化馆成果,加快打造一级文化馆、一级图书馆、二级博物馆、非遗展馆、邻水大剧院等“四馆一院”格局。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16.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17.大力发展残疾人事业。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加大残疾人康复服务、教育保障和就业帮扶力度,补齐残疾人公共服务短板,保障残疾人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挖掘残疾人艺术文化体育人才,打造残疾人艺术文化作品,推动我县残疾人艺术文化体育事业再上新台阶。积极探索创新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的路径,逐步壮大基层残联组织干部队伍力量,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提高残疾人知法懂法学法用法能力水平。培育规范化残协队伍,支持和保障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工作。
牵头单位:县残联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司法局、县教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118.大力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推动中小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流动就业居住农民、在城镇稳定就业农民、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以及网络就业创业人员等群体参加社会保险,逐步实现社会保险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9.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设标准化医保服务大厅,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效能。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推动“三医改革”不断深化。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120.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渝邻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和待遇领取资格互认。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商业养老保险。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1.健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制度,完善县、镇、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健全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体系。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22.加大对重大疾病医疗、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残疾救助、临时救助及特困人员供养、妇女儿童帮扶等专项救助,优化救助审批程序,强化制度衔接配套。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残联、县妇联等单位
123.完善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抚恤优待、权益维护等服务保障体系。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24.完善妇女、儿童、低收入者、流浪汉、孤寡老人、特困人员和困难职工关爱服务体系,统筹推进扶老、爱幼、精神卫生等福利事业发展,推进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特困人员供养中心、精神病医院和救助管理站规范化建设。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妇联等单位
(八)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守护绿水青山美好家园
125.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全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按照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面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
126.全面推行林长制,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27.加快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勘界定标,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实现生态保护红线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
128.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实行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构建以华蓥山、明月山、铜锣山、大洪河、御临河为核心的“三山两河”全域生态安全格局。到2025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129.加快创建华蓥山野生动植物保护示范基地,强化大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四川倒须沟树蕨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源地、森林公园等各类生态空间保护与建设,实施典型自然栖息地、原生境和生态系统强制性保护,加快构建以“三山两河”为主体的自然生态保护体系。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130.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邻水行动,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防护林建设、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山体滑坡修复、植被修复、绿化彩化、采煤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到2025年,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39.67%,水土保持新增治理120平方公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131.统筹推进大洪河、御临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大洪河、御临河绿色生态长廊,实施芭蕉河、白水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确保全县湿地功能和质量稳步提升。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132.实施长江沿岸“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推进长江生态廊道建设,构筑生物多样性、城市森林与生态景观为一体的长江上游森林生态屏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等单位
133.联合重庆市长寿区编制大洪河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与长寿区共建环大洪河战略协同圈。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34.加大空气污染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农业源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实施“减排、压煤、抑尘、治车、控秸”五大工程。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等单位
135.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落后产能淘汰,推进水泥、陶瓷、砖瓦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等单位
136.开展“散乱污”企业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强化全过程监管。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等单位
137.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工地蓝天行动”,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8.加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严禁脏车入城。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139.扎实推进餐饮油烟专项治理,提升油烟处理设施安装和运行达标率。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140.严格执行全域禁烧制度,严控城市“五烧”污染。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141.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切实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142.加强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实河长制,协同推进渝邻小流域治理,扎实开展“用双脚丈量河流”行动,打好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攻坚战和持久战。“十四五”期间,确保大洪河、御临河出境断面稳定在地表Ⅲ类水质以上。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143.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将土壤环境监测纳入常规工作。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推进受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建立跨领域、跨部门、跨区域的固体废物管理体系。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严格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强化土壤污染及固废危废协同治理,推进区域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共建共享。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强化无害化处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144.关闭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建成生活垃圾环保发电厂并投入运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水平。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145.加强与重庆市渝北区、长寿区、垫江区沟通衔接,建立区域生态联席会议制度和渝邻生态合作交流平台,统一环境保护标准和环境准入政策,全面落实一个负面清单管理。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46.开展跨界断面联合监测,建立跨界河流上下游水质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流域污染源排放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县水务局等单位
147.构建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148.坚持最严格的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利用的规划管控、市场调节、标准控制和考核监管能力。实行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严格限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49.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150.持续做好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工业“三废”资源化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151.大力发展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循环发展模式。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152.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消耗强度“双控”。全面推进重点用能领域节能减排、节能低碳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发展、能源供应基础设施建设、节能监察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等相关节能工程,加快低碳技术革新与推广应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153.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提高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比例。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54.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55.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衔接,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供销社、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
156.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支持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创建,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57.有序推进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健全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降低碳排放强度,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强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
158.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九)创新现代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平安邻水
159.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160.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
牵头单位:县政协办公室
161.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
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
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工商联、县妇联等单位
162.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深化新型城乡基层治理机制创新,健全镇、社区、村级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民主机制,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镇、社区、村(居)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规则。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健全民主监督效果评价机制,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政协办公室、县总工会、县民政局等单位
16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行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实现重大行政执法立案、决定审核意见书全覆盖,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建立邻水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实现行政复议涉诉率下降50%以上、行政复议涉诉零败诉的目标,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164.提高司法公信力。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司法监督,推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办案场所、执法办案体系、执法办案标准、执法办案流程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司法深度融合,一体化推进互联互通的智慧综治、智慧警务、智慧检务、智慧审判体系建设,推动司法执法精细化、标准化、信息化,完善案件全程监控和质量管理机制。持续完善诉讼制度,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公信力,推动将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制度效能。加快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和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依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单位
165.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建设,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巩固提升“尚法守制、安定有序、和谐善治”的法治邻水新格局。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等单位
166.加快构建“134”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建“核心引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网格化管理、信息化指挥、扁平化执法、就近化服务“四化联动”,加快构建“134”基层治理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
167.完善社会治理工作格局,深化“3+1”诉源治理模式运用,充分发挥“四合一中心”平台作用,强化源头治理和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等单位
168.持续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完善村(社区)党组织领导村级治理体制机制,建立以村(社区)党组织为领导,村民自治组织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其他经济组织为补充的村级组织体系。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委改革办、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169.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全力化解金融、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房地产领域、县属国有企业债务、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重大自然灾害、工程招投标、乡镇燃气管理等领域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应急局等单位
170.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煤矿和非煤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食品药品、森林火灾、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等单位
171.加快推进立体化信息化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反应机制,营造健康和谐的网络舆论环境,深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有效防范化解政治领域风险。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等单位
172.紧盯扫黑除恶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毒品、电信网络诈骗等经济犯罪及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全县和谐稳定。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等单位
173.加强应急能力建设。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74.加强国防动员建设。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委军民融合办、县应急局、县人防办、县退役军人局等单位
(十)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175.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
176.认真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分层级全覆盖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以正确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177.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面提升党组织战斗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
178.健全规划体系。年度计划要充分体现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年度计划报告要分析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进展情况。县级各单位(部门)编制实施的“十四五”规划,要形成对总体规划的有力支撑。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县级规划应与广安市总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搞好衔接,未经衔接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并公布实施。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确保总体要求一致,空间配置和时序安排协调有序。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重点专项规划涉及责任单位
179.积极对接国家、省、市的规划和重点投向,针对投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谋划储备和加快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点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180.强化资金保障。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加大财政对民生、公共服务、“三农”、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合理置换地方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积极争取更多信贷支持和授信权限,强化政银企合作,加大信贷资金对重点项目、优势产业和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做实融资平台公司,推动企业通过上市、债券、信托、租赁、保险等渠道融资,多元化筹集发展资金,可持续推进基础、民生建设。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181.强化用地保障。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提前做好“十四五”期间各类土地需求的预判。合理利用中省市政策争取用地指标,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和增减挂钩项目。做好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坚持同步保障、分期供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182.加强人才保障。坚定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大力推进人才“3633”行动,持续创新人才“引育用留”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深入实施人才集聚“百千万”计划,加大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六类人才”培养力度,搭建人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等中心大局的良好平台,优化人才管理服务、科学评价、保障激励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强大支撑。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
三、专栏重点工程项目
(一)工业项目
1.装备制造:邻水县新建专用车整车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工程机械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电动摩托车整车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通用机械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机电设施设备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模具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新能源)汽车核心关键零部件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先进材料:邻水县新建工程塑料生产项目;邻水县新建新型建材生产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3.新基建项目:邻水县城区5G基站建设项目;川渝高竹新区5G基站建设项目;广安高新区5G基站建设项目;邻水县重点镇5G基站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4.川渝高竹新区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川渝高竹新区智能监管平台建设项目;川渝高竹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川渝合作科技企业孵化器项目;川渝合作高端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项目。
牵头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5.迁建项目:四川利万步森水泥有限公司绿色搬迁项目。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农业项目
6.邻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邻水县“鱼米之乡”项目;邻水县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邻水县现代农业基地建设项目;邻水县现代农业产业环线建设项目;邻水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国家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邻水县畜禽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邻水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服务业项目
7.商业贸易:全省服务业强县。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8.电商物流:邻水县金帆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9.健康养老:邻水县康养中心建设项目;邻水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建设项目;邻水县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邻水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扩建项目;邻水县家庭护理型床位和家庭智能看护系统建设项目;邻水县养老服务驿站建设项目;邻水县失能老人照护楼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10.现代商务:邻水县南出口产业城项目。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11.高竹新区孵化平台建设项目;高竹新区科创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川渝高竹新区
12.广安高新区创新创业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广安高新区
(四)文化旅游业重点项目
13.川渝高竹新区华蓥山生态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邻水县国际温泉康养旅游度假区项目;邻水县川东大瀑布旅游区项目;邻水县五华山康养休闲旅游度假区项目;邻水县云顶寨项目;邻水县铜锣山生态文化旅游区项目;邻水县旅游集散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邻水县旅游信息化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4.邻水县旅游“厕所革命”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15.邻水县大洪湖生态旅游示范区项目;邻水县让水湖湿地公园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旅游发展促进中心
16.邻水县明月山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五)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17.高速互通出口:邻水县城北出口及连接线项目;邻水县城东出口及连接线项目;G65包茂高速高竹互通及连接线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8.快速通道:广邻快速通道项目(华蓥山隧道及引道工程);渝邻快速通道项目(国道210线邻水高滩至川渝界改建工程);川渝大道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19.高速公路:S13城宣大邻渝高速项目(G65包茂高速扩容);G42沪蓉高速南广邻段扩容项目;合广长高速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0.国省干线:S202护邻至丰禾段项目;S208子中至御临段项目;S406二期西天至甘坝段项目;S407邻水境内段项目;广安市北部经济干线公路邻水境内段项目(前锋至邻水至垫江省道);大竹至邻水至长寿省道项目(袁市至丰禾段)。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1.道路升级工程:邻水县袁(市)九(龙)路改造工程;邻水县梁(板)柳(塘)路改造工程;邻水县柑(子)王(家)路改造工程;邻水县石峡路等县乡道改善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2.联网道路:邻水县镇(村)联网路项目、毗邻地区断头路连通联网工程。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3.产业道路:华蓥山东麓产业大道项目;邻水县东环线一期项目(余家湾隧道至西环线)。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24.邻水县大洪湖库区环线公路项目;邻水县五华山-泥汉坪旅游环线公路项目;邻水县丰禾镇五华山至复盛蓝莓基地旅游公路项目;邻水县牟家镇刘家沟温泉环线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等单位
25.航空:邻水通用机场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26.铁路:遂广黔高铁项目;广涪柳铁路项目;渝广城际铁路项目;重庆渝北至川渝高竹新区轨道交通项目(市郊铁路)等。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六)水利基础设施项目
27.水库工程:邻水县七孔溪水库项目;邻水县坛子坝水库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8.智慧水利工程:邻水县水资源高效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邻水县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29.农村供水工程:邻水县复盛水厂项目;邻水县太和水厂项目;邻水县向阳桥水厂项目;邻水县茅台坪水厂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30.邻水县高滩园区水厂项目二期。
牵头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31.灌区建设工程:邻水县万秀桥水库灌区配套工程;邻水县“当家”山坪塘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
32.水土保持工程:邻水县清水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邻水县石坝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邻水县马渡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等单位
33.防洪减灾工程:邻水县御临河坛子坝河防洪治理工程;邻水县御临河长安防洪治理工程;邻水县大洪河大石河防洪治理工程;邻水县病险水库整治工程。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34.水美乡村工程:邻水县向阳湖水利风景区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七)能源和信息基础设施项目
35.能源基础设施:邻水县智慧环保系统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36.能源基础设施:邻水县智能停车场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7.能源基础设施:邻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38.信息基础设施:邻水县城区及工业园区5G基站建设项目;邻水县窄带物联网(NB-IOT)建设项目;邻水县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及提升工程。
牵头单位: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39.川渝高竹新区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40.邻水县公安大数据感知源建设项目;邻水县智慧交通管控系统。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1.邻水县慧眼工程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42.邻水县新型数字化学校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43.邻水县城区“智慧城管”(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八)城镇化建设项目
44.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邻水县城市燃气供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5.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项目;邻水县世行贷款项目1-5号道路、污水处理厂及截污干管、邻水职中高新区校区、雨污分流及路面整治项目。
牵头单位:广安高新区
46.邻水县县城智慧城市建设项目;邻水县停车场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47.邻水县车驾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48.邻水县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项目;邻水县智慧治安小区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等单位
49.邻水县应急指挥体系建设。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50.邻水县城区人行道改造项目;邻水县货运停车场建设项目;邻水县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邻水县智能灯杆建设项目;邻水县智慧市政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等单位
51.城市更新重点工程:邻水县旧城有机更新建设项目;邻水县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邻水县鼎屏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邻水县福安、吉祥、太阳湾、兴业、万和、麻河片区、同心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邻水县泰安居安置房建设项目;邻水县北城郦景安置房建设项目;邻水县城市提质工程等。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县司法局、广安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县国资集团、县交投集团、县农发集团,鼎屏镇
52.中心场镇建设项目:邻水县省级特色场镇试点镇项目;邻水县柑子镇百镇建设项目;邻水县特色场镇提升工程;邻水县城区主要干道黑化工程;邻水县重点镇职工周转宿舍建设项目;邻水县高滩、坛同场镇改造项目等。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九)乡村振兴项目
53.邻水县乡村振兴先进创建项目;邻水县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邻水县农业主题公园建设项目;邻水县宜机化农田改造类项目;邻水县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邻水县数字乡村建设项目;邻水县乡村招才引智项目;邻水县公共服务普惠项目;邻水县农村交通建设项目;邻水县华蓥山东麓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邻水县铜锣山腹地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邻水县东槽绿色经济走廊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邻水县厕所革命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等单位
(十)社会事业领域项目
54.教育项目:邻水县义务教育化解大班额建设项目;邻水县新高考改革综合改革建设项目;邻水县职教中心建设工程;邻水县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邻水县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邻水县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邻水县中小学信息化建设项目;邻水县师培中心建设工程;邻水县川渝合作高竹新区学校建设工程;邻水县城北镇初级中学、城南镇中心学校扩建项目;邻水县新建南城学校、九龙镇第二小学、城区高中项目。
牵头单位:县教科体局
55.医疗卫生项目:邻水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项目;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应急医疗救治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邻水县精神病医院扩建项目;邻水县人民医院妇产儿科老年病大楼建设项目;邻水县中医医院整体迁建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川渝高竹新区三级医院建设项目;邻水县卫生健康系统区域信息化建设项目;邻水县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和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项目;邻水县人民医院数据中心建设项目;邻水县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邻水县城北中心卫生院整体迁建项目;邻水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建设项目;邻水县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邻水县乌龟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邻水县区域医疗分中心建设项目;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心医院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56.文化体育项目:邻水县室内体育馆建设项目;邻水县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邻水县李准公馆建设项目;邻水县智慧广电实验区项目;邻水县文化中心(邻水大剧院);邻水音乐厅;邻水县千口岩城市文体公园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教科体局
57.社会保障项目:邻水县公共实训基地项目。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8.邻水县烈士纪念园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59.邻水县邻渝生命纪念园建设工程。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0.邻水县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61.邻水县工青妇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
责任单位: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
62.邻水县标准化医保服务大厅项目。
牵头单位:县医保局
63.邻水县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残联
(十一)环境保护项目
64.邻水县关闭煤矿废弃矿井涌水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应急局
65.邻水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66.邻水县餐厨垃圾处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
67.邻水县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邻水县渗漏液能力提升工程;邻水县生活垃圾填埋修复工程;邻水县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68.邻水县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邻水县川渝合作小流域治理项目。
牵头单位:县水务局
(十二)社会治理项目
69.邻水县委党校迁建工程。
牵头单位:县委党校
70.邻水县应急指挥平台;邻水县应急救援训练基地项目。
牵头单位:县应急局
71.邻水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邻水县公安局石滓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邻水县公安局坛同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邻水县公安局城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邻水县公安局城北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72.川渝高竹新区警务工作阵地(公安分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
牵头单位:川渝高竹新区警务筹备工作组
73.邻水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74.邻水县法院审判法庭扩建工程。
牵头单位:县法院
75.G42毕家坝石滓高速路出口检查站、G65川渝界高滩高速路出口检查站项目。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76.川渝高竹新区其他社会治理单元工作场所项目。
牵头单位:川渝合作高滩园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完成《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各镇、各部门的重要职责。特别是《纲要》确定的8项约束性指标,具有法律效力,各有关部门和各镇必须确保完成。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将《纲要》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分解纳入各镇各领域年度计划,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分工协作。各镇、各部门要树牢大局意识,强化全局观念,充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目标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担当作为,抓好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着力完善审批、土地、环保、财政、金融等相关配套政策及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
(三)强化考核评估。县委目标绩效办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和具体考核办法,将《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到对各镇、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县发展改革局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做好主要目标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年度完成情况的监测分析,及时向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牵头组织开展《纲要》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工作,提出《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基于《纲要》中期评估结果,确需对《纲要》进行调整的,按程序报批后,报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各镇、各部门要跟踪分析并及时公布《纲要》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