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邻水县促进城市规划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邻水县财政局
邻水县税务局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邻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邻水县卫生健康局
邻水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邻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0日
邻水县促进城市规划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七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5月17日全国保交房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广安市保交房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结合邻水实际,制定出台以下措施。
一、适用范围:本措施第五条明确的人员。
二、房源确定:鼓励住房消费奖补房源为同时满足以下3个方面要求的邻水县在建在售和新开发项目的商品住房:1.项目法定建设程序完善;2.须将邻水城市规划区内的全部可售房源纳入奖补范围;3.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并经县促进城市规划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审核同意。
三、房源价格标准:纳入鼓励消费政策的房源,有销售记录的,房屋单价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内同类型(同期同楼盘同类型同楼层)房屋网签均价;无销售记录的,参照邻近楼栋已售商品住房同楼层的网签均价(无同楼层的参照邻近楼层);无参考房屋单价的,按房屋备案价下浮8%计算。
四、奖补比例
现金奖补类:奖补资金由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承担60%、40%;面积奖补类:奖补资金为奖补面积*房屋单价,由政府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别承担60%、40%。
五、措施具体内容
(一)鼓励全员购房。凡在邻水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6万元。
(二)鼓励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购房。奖补政策实施期间,在邻水县城区务工的人员,购买参与奖补企业的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m2。
(三)鼓励二孩、多孩家庭购房。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生育二孩、多孩且落户(含子女户籍)在邻水县的家庭,在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m2。
(四)鼓励教职工购房。邻水县在职在岗及离退休教职工、公(民)办学校现在岗且1年及以上的临聘教师在邻水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m2。
(五)鼓励医护人员购房。邻水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职在岗及离退休医护人员、民营医院在职在岗一年及以上医护人员、在职1年及以上的乡村医生在邻水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m2。
(六)鼓励高层次人才购房。对县委人才办组织引进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在编在岗人员,入选“邻州杰出英才”或广安市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的优秀人才,在邻水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入选“邻州杰出英才”或广安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省级及以上重大人才计划入选人员,每户奖补建筑面积20㎡。
(七)鼓励重庆市户籍人员购房。凡重庆市户籍人员在邻水城市规划区购买参与奖补企业项目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并完成网签合同备案,每户奖补建筑面积15㎡。
实施时间:2024年9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以上奖补措施每套不叠加使用,就高不就低。相应税费由商品房交易双方依法依规缴纳。本措施配套流程则另行制定,由县促进城市规划区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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