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邻水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邻水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邻府办发〔2023〕11号)同时废止。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17日
附件:邻水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