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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解读

2022-11-23 09:31 来源:县委编办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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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20211224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第二批)》(以下简称《省赋权指导目录(第二批)》),要求各县(市、区)充分考虑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客观需求、承接能力等基层实际情况,按照一类乡镇、一张清单的要求,在《省赋权指导目录(第二批)》范围内分批确定乡镇(街道)拟承接事项,经市人民政府按程序审核后确定承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2022527日,市委编办下发关于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一是将县政府驻地镇、经济发达镇、片区中心镇划分为A类乡镇,除A类乡镇外的一般乡镇划为B类乡镇。二是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结合基层实际充分商议,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一类乡镇、一张清单原则,形成乡镇(街道)拟承接事项清单,按程序审核后于7月底之前以政府名义报市政府审核。三是应在乡镇(街道)承接事项确定后,对应编制责任事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于1个月之内报市委编办备案。

20227月,省森防指办、省林草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落实赋权乡镇(街道)行使县级森林草原防火行政处罚权力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涉及森林防火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纳入目录清单,并于11月底前赋予给乡镇。

二、起草过程

(一)编制《邻水县拟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

《省赋权指导目录(第二批)》,共计行政权力126项,其中行政处罚125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结合我县实际,在《省赋权指导目录(第二批)》基础上删减了11项(其中我县无草原,删减了涉及草原的8项;同时删减了《四川省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中已取消的3项),最终梳理出了《邻水县拟赋予乡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以下简称《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共计行政权力115项,其中行政处罚11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二)编制《邻水县赋予A类、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按照广安市委编办《通知》要求,将鼎屏镇、丰禾镇、高滩镇、柑子镇、九龙镇、兴仁镇划分为A类镇,除A类镇外的一般镇划分为B类镇,并结合赋权事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各镇承接意愿和承接能力等因素,参考各镇、各部门意见,在《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范围内,形成了《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三)形成《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

经多次征求意见,县委编办在《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基础上,结合赋权事项的专业性和复杂性、A类镇与B类镇的承接意愿和承接能力等因素,以及A类镇、B类镇、赋权部门反馈意见工作实际,最终形成了《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和《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一)《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

明确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共37项,其中县自然资源规划13项(主要是森林防灭火方面)、县综合执法局18项(主要是城镇管理方面)、县交通运输3项、县应急局3项。

(二)《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

明确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共13项,其中县自然资源规划11项(主要是森林防灭火方面)、县综合执法局2项。

四、征求意见情况

(一)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

县委编办于62日将《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经党政网征求各镇意见,23个镇反馈意见。多数镇愿承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局、县交通运输局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暂时不愿承接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行政权力事项。

71日将《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征求意见稿经党政网征求县级相关部门意见,10个县级相关部门反馈意见。其中,4个部门对清单内容反馈意见6条,采纳5条,已与部门沟通一致;另县水务局提出第66项、67项和县公安局提出第114项暂缓下放,均采纳。

(二)第二次征求意见情况

综合第一次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委编办再次将《邻水县赋权清单(第二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综合考虑上级政策要求、各镇承接意愿、承接能力、难易程度等因素,最终形成《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并于722日征求各镇、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三)第三次征求意见情况

927日,根据县政府领导安排,由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鼎屏镇、丰禾镇、柑子镇、九龙镇、观音桥镇、合流镇等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征求《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均反馈无意见。

五、合法性审查情况

县司法局对《邻水县赋予A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和《邻水县赋予B类镇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审议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审核结论为:《请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规定。

六、其他需说明情况

(一)考虑各镇实际,第二批赋权工作将明确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间,赋权事项的行使部门仍以县级部门为主。各镇可在过渡期内积极动员人员考取执法资格证,加强业务学习,与县级部门一同开展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承接能力。

(二)此次省政府第二批赋权指导目录中暂缓下放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A类镇78项,B类镇102项),将根据各镇对已下放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承接情况和实际承接能力的变化情况,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逐步进行下放。

(三)A类镇和B类镇赋权清单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以县人民政府名义报市人民政府审核,待市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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