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的背景
为建立健全邻水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机制,规范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有效提高全县应对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防范旅游安全事件发生和减少旅游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邻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起草了《邻水县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
二、主要内容
《预案》共九部分。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事件分级。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各级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第三部分为监测预警,包括风险分类、风险防控、信息监测和风险提示。第四部分为分级应对与指挥协调,包括应急响应等级划分和应急响应处置程序。第五部分为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送、先期处置、现场处置、应急结束。第六部分为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调查与评估、恢复重建。第七部分为准备与支持,明确突发旅游安全事件的人力资源保障、财力支持、物资装备、技术支撑。第八部分为预案管理,包括预案编制、预案培训与演练、预案估计与修订。第九部分为附则,包括邻水县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图和邻水县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三、《预案》的事件分级
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I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②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特别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威胁的情况。
(2)重大(II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②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的情况。
(3)较大(Ⅲ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②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较大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威胁的情况。
(4)一般(IV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是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件:
①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下;
②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③其他在境内外产生一定影响,并对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威胁的情况。
四、《预案》的应急响应
县级突发旅游安全事件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级别。三级响应由县指挥长决定并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启动响应程序,并由一名县副指挥长牵头赶赴现场,与事发地镇人民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联合统筹指挥,统一开展应对工作。
对涉及面广、敏感度较高或处置不当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报市指挥部,并由市指挥部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旅游安全事件或时,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应按照程序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在市级层面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情况下,邻水县对应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