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县政府同意,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推动2026年一季度全县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邻府办规〔2026〕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县发展改革局会同县级相关部门研究起草形成《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号)及《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6〕1号),起草我县《若干措施》。
三、主要内容
本《若干措施》共8条,主要体现“七个聚焦”。
一是聚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1条激励措施,对地区生产总值等12个指标,完成一季度良好开局预期目标,且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每个指标,按标准给予牵头单位奖励。二是聚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制定1条激励措施,对一季度入库投资达到相应标准的承办单位给予对应奖励,对单个项目入库额度较大的承办单位给予对应奖励。三是聚焦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扩产。制定2条激励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满产达效、支持工业项目快建快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四是聚焦壮大市场主体。制定1条激励措施,鼓励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五是聚焦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向好。制定1条激励措施,支持商贸企业经营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六是聚焦推动建筑业稳定发展。制定1条激励措施,稳定建筑业房地产市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七是聚焦推动农业提质发展。制定1条激励措施,支持畜禽养殖提质增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若干措施》应自印发30日后施行,但因文件内容具有严格的时效性约束,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将无法达到制定文件的目的,也不具有可操作性,本《若干措施》自2026年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