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内容
《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共十一章。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重污染天气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及预案体系。
第二章为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及县级有关单位职责。
第三章为监测会商与评估,对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评估工作作出相关规定。
第四章为预警,明确预警分级、预警审批、预警发布、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等相关要求。
第五章为应急准备,明确了应急减排清单和应急响应操作方案要求。
第六章为应急响应,明确响应分级、总体要求、响应措施等。
第七章为信息公开,明确应急响应报告、信息发布等要求。
第八章为应急保障,明确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物资保障、科技保障、通信保障等内容。
第九章为监督问责,明确监督问责要求。
第十章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编制、预案备案、预案修订等要求。
第十一章为附则。
二、其他值得关注的地方
本次《应急预案》与2022年《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差异。
一是预案篇幅变化。新修订版本有所删减,全文25页、11个章节,而原版本全文共38页、8个章节。
二是按照上级最新预警要求,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为预警分级指标,取消以细颗粒物(PM2.5)浓度和臭氧(O3)浓度作为预警分级指标。删除O3预警相关内容。
三是预警提示信息发布时间由提前24小时修订为48小时。
四是对应修订了预警解除程序和审批程序。预警解除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生态环境局局长)审批,修订为“红色预警调整、解除,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办公室主任审核,报分管副县长和县长审批;橙色和黄色预警调整、解除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办公室主任审批”。
五是组织机构由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修订为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同时参照市上预案,删除县委目标绩效办1个部门,新增县林业局1个部门单位职责。部分部门职责对应市上预案进行了修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