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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政策解读

2023-12-22 16:19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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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邻水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期,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修订的《广安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广安府办发〔2023〕22号),县食品安全办结合邻水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四川省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广安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重要文件,拟定了《考核办法》。

二、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共有十八条。一是明确工作原则。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二是明确考核对象与组织主体。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管委会和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考核工作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组织,县食品安全办牵头具体实施评议考核。三是细化考核内容。设置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评价、加减分项等5个方面。四是规范考核过程。对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管委会的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结果通报等7个环节;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规定了等次下调一级的8种情形和直接为三等次的5种情形。对县级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单位)考核由县食品安全办根据各部门(单位)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评分后形成考核结果建议,经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审核后按程序报审;根据考核得分排序和每年度全县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确定一等、二等、三等考评等次,同时规定了直接为三等次的5种情形。五是注重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及干部选拔任用、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明确表彰奖励情形和约谈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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