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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解读

2023-01-13 17:50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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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依据及必要性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减少农村生活污水污染、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的必要措施,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是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随着近年来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不断建设,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存在较多问题。2020年3月至6月市审计局对全市2018年至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在《关于广安市2018年至2019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报告》中,提出存在“后续运行维护机制缺失,已完工项目正常运行率低”等相关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需要适应环境管理要求。

为规范和加强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保障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好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促进生态振兴,县生态环境局草拟了《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的编制,依据《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川环发〔2020〕13号)、《关于加快落实〈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推进方案〉的函》(川环督察办函〔2020〕74号)、《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川环发〔2021〕12号)等相关要求,结合邻水实际草拟。

二、起草过程

2022年7月,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管理办法》起草组,通过现场踏勘、查阅资料,于9月20日草拟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县生态环境局分别于9月20日—22日、11月4日-9日书面征求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县级部门、全县25个镇意见;9月22日—10月22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11月23日,组织编制了《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报县委政法委备案。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审议稿)》主要包括总则、职责分工、运维管理、资金保障、监督考核、附则等六大部分。

总则:明确适用程度、范围、限制种类、总体目标。

职责分工:明确县级相关部门职责,明晰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行政村是落实主体和农户的房前屋后管理职责,以及运维管理要求。

运维管理:明确运维管理的主要内容、达到的要求、运维管理报告内容,以及公示内容和禁止从事的影响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资金保障:明确资金来源和机制,以及不予安排运维经费的情形。

监督考核:明确建立考核机制,开展考核评估,将监督检查纳入日常工作。

附则:明确《管理办法(试行)》的生效日期。

四、征求意见和合法性审查情况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9月20日—9月22日、11月4日-9日期间,书面征求了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县级部门、全县25个镇意见,收到意见、建议4条,采纳4条;9月22日—10月22日,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未收到修改意见和建议;12月2日县政府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研究,县住建局提出建议1条,采纳1条。

11月24日,《管理办法(审议稿)》通过县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股合法性初审;12月15日通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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