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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则》的解读

2023-07-21 10:00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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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邻水县实际,县发展改革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则》(下称《管理细则》)。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民主、规范的前期工作管理制度,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等文件精神,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形成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细则》。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

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5.《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

6.《四川省人民政府废止<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

7.《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川府规〔2022〕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规定》(邻府发〔2021〕6号)。

三、起草过程

县发展改革局先后两次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并开展了社会公众意见征集、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按照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结合有关方面反馈意见,起草形成《管理细则》(审议稿)。共收到22条意见建议,采纳13条,未采纳9条。

四、主要内容

本《管理细则》共六章三十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定义及职责分工第一章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及各方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政府投资前期工作是指项目从谋划到开工建设前的一系列工作,主要包括项目谋划、决策、审批、设计、预算、财评、招投标、采购、建设资金筹措等。建设单位(也称项目业主单位)是项目前期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共同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二)决策程序及基本原则。第二章主要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坚持量力而行的原则。严禁以BT或委托代建等名义变相举债;严禁使用带资承包方式建设政府投资项目;严禁通过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举借隐性债务建新项目。

)前期流程及工作要求第三章从项目审批、规划方案审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编制、预算控制价审查、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项目建设准备等前期环节,明确项目业主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勘察、设计、预算编制中介机构等单位须履行的职责。根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明确了项目业主可采用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三种方式确定承包单位,细化了内部控制制度采购、决策、公示公告等相关要求。

(四)各方责任及违约条款。第四章明确了项目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质量、工期要求、履约担保、违约责任、工程价款结算等条款,对因承包单位过失造成工程变更投资超过合同价规定比例的,要根据违约情形扣减费用,并将其违约情况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纳入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县财政局应当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预算控制价评审机构的监督管理。

(五)责任追究及其他规定。第五章明确了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业主单位、勘察、设计、评估评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监理等单位存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给予处分。第六章明确了本细则如与国家、省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抵触时,以国家、省的为准。如中省市出台新的政策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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