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推动一季度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5〕9号)及《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动2026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工作实现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广安府办规〔2026〕1号)制定本工作措施。
问:适用对象是什么?
答:文件适用于在邻水县内正常生产经营的民营企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问: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若干措施(送审稿)》共8条,主要内容体现为“七个聚焦”。一是聚焦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制定1条激励措施,对地区生产总值等12个指标,完成一季度良好开局预期目标,且在全市排名前三的每个指标,按标准给予牵头单位奖励。二是聚焦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制定1条激励措施,对一季度入库投资达到相应标准的承办单位给予对应奖励,对单个项目入库额度较大的承办单位给予对应奖励。三是聚焦支持工业企业稳产扩产。制定2条激励措施,支持工业企业满产达效、支持工业项目快建快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四是聚焦壮大市场主体。制定1条激励措施,鼓励加大企业培育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五是聚焦推动消费市场持续向好。制定1条激励措施,支持商贸企业经营增长,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六是聚焦推动建筑业稳定发展。制定1条激励措施,稳定建筑业房地产市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七是聚焦推动农业提质发展。制定1条激励措施,支持畜禽养殖提质增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标准给予奖励。
问:文件的生效日期和有效期限?
答:2026年2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