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哪些人在县殡仪馆火化后,可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答:(一)邻水县户籍人员;(二)非邻水县户籍,在邻水县就读的学生和驻邻水县部队现役军人;(三)在邻水县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四)非邻水县户籍但因在邻水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死亡人员;(五)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答: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最高不超过1345元。
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有那些项目?
答:(一)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限邻水县行政县域内);(二)3天以内(含3天)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针剂式防腐费;(三)普通炉火化费;(四)1年以内(含1年)的骨灰寄存费;(五)普通骨灰盒费;(六)在公墓指定区域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费。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葬服务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免除,丧属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非殡仪馆、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丧属自行承担。
问: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一)丧事承办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请,填写《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死者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丧事承办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规定的死亡证明。
(二)乡镇审核后签具书面意见并加盖政府公章。
(三)丧事承办人凭乡镇审核后的《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民政局审定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及相关殡葬服务项目,要求生态的填写《邻水县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报民政局审批。
(四)殡仪馆、火葬场接到丧事承办人的《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火化及相关殡葬项目服务、出具火化证明和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