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问答

2023-07-12 10:37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1
【字体: 打印

问:《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实施范围?

答:适用于邻水县行政区域内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管理。

问:各部门在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管理方面的职责是什么?

答: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加强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和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县财政局负责指导各镇统筹各村(居)委会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费和农村公益性岗位补贴,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做好资金监管工作;各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明确管理机构和落实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规范设施档案管理;各行政村在属地镇政府指导下,履行本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职责。

问:如何确保《邻水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有效实施?

答:县生态环境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并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内容。

【我要纠错】
  •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