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7-07 15:40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秦伟、肖庆邻 | 自然人 | 邻农(渔业)罚[2025]13号 | 2025年1月15日23时许,在邻水县白水河九龙镇风垭社区温家沟河段,使用三重刺网进行非法捕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各2000元,合计4000.00(大写:肆仟元整)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
吴锐、简东 | 自然人 | 邻农(渔业)罚[2025]14号 | 2025年4月25日15时许,在邻水县牟家镇狮台村御临河主河道,利用泥鳅垂钓的方式进行非法捕捞。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各1500元,合计3000.00(大写:叁仟元整)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