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24 14:57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3月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邻水县四海乡林棵豪猪养殖场 | 个体工商户 | 邻农(畜)罚[2025]1号 | 2024年12月19日23时左右,接坛同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反映,有1辆五菱轻型栏板货车(车牌号:川XFJ712)肉羊运输车辆,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结合《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八条第二项 | 处罚款人民币2256.8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陆元捌角)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
邻水县存发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个人独资企业 | 邻农(种子)罚[2025]1号 | 2024年7月—9月期间,当事人对外销售该涉案种子10包,销售价格为2元/包,共计违法所得20元;该批涉案种子经成都市农林科学院田间鉴定:种子纯度为85.7%,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样品。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处罚款人民币1200元(大写:壹仟贰佰元整)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
丁国安 | 自然人 | 邻农(渔业)罚[2025]3号 | 2024年6月2日18时许,使用三重刺网在御临河高滩镇社区漫滩河段进行非法捕捞,捕获渔获物21尾,总重3611.40克。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2300元(大写:贰仟叁佰元整)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