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1-20 17:41 来源: 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机关 |
赵桶福 | 自然人 | 邻农(渔业)罚[2024]34号 | 2024年12月26日21时许,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带领护渔队员开展十年禁渔夜间巡查。当巡查至邻水县丰禾镇斑竹林附近天然水域时,发现河边有人使用多杆垂钓,执法人员经出示有效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身份进行确认并现场检查,垂钓者为赵桶福1人正在使用7根矶杆垂钓,每根矶杆均挂有钓钩4颗,钓钩上挂有粑粑饵料,在垂钓现场内,无钓获渔获物。 | 依据《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三十条之规定 | 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佰元整) | 邻水县农业农村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