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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8-29 18:09   来源: 邻水县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字体:

(该文件已于2025年7月24日废止)

各镇人民政府,广安高新区、川渝合作高滩园区管委会,县级相关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的通知》(邻府办发〔2019〕23号)同时废止。

 

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29日

邻水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