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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

2019-01-07 11:27 来源:邻水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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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中省市驻邻单位: 

  殡葬改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是有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增强殡葬改革动力,保障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和民政部等 16 部委印发的《关于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 号)精神及《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8〕104号)要求,在免除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基础上,县政府决定从 2019 年1 月 1 日起,全面免除人民群众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并对节地生态安葬实行奖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除对象 

  在邻水县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县内殡仪馆火化的下列人员,享受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政策。 

  (一)邻水县户籍人员; 

  (二)非邻水县户籍,在邻水县就读的学生和驻邻水县部队现役军人; 

  (三)在邻水县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人员; 

  (四)非邻水县户籍但因在邻水县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导致死亡人员; 

  (五)公安机关确认的未知名遗体。 

  二、免除项目 

  (一)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费(60公里以内免费,60公里以上每公里加收3.5元); 

  (二)3 天以内(含 3 天)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费、针剂式防腐费(不含厅堂); 

  (三)普通炉火化费(含火化证工本费); 

  (四)1 年以内(含 1 年)的骨灰寄存费; 

  (五)普通骨灰盒费; 

  (六)在公墓指定县域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生态安葬费; 

  (七)其他基本服务费(洁具袋费、遗体常规消毒费、抬移费、卫生纸板费、正常死亡遗体常规化妆费)。 

  以上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按殡葬服务机构实际提供的服务项目免除,丧属若自愿选择上述项目以外的服务项目或者选择上述项目中更高档次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以及非殡仪馆、公墓提供的殡葬服务所产生的费用或价差,由丧属自行承担。 

  三、节地生态葬奖补 

  对邻水县户籍逝者骨灰在指定区域实施花葬、树葬、草坪葬、不保留骨灰或者土葬区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葬的,给予丧属1000 元的一次性奖补。 

  四、办理程序 

  (一)丧事承办人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申请,填写《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死者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丧事承办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符合规定的死亡证明; 

  (二)乡镇审核后签具书面意见并加盖政府盖章。 

  (三)丧事承办人凭乡镇审核后的《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民政局审定后,到殡仪馆办理火化及相关殡葬服务项目,自愿选择生态葬的填写《邻水县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报民政局审批。 

  (四)殡仪馆、火葬场接到丧事承办人的《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火化及相关殡葬项目服务,出具火化证明和发票。 

  五、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及奖补资金由县财政筹集解决,并纳入财政预算。 

  (二)结算标准和方式。免除殡葬服务对象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第(一)(二)(三)(四)(五)(七)项根据《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免除特殊困难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邻府办发〔2012〕193号)的免除标准,按 1345元/人包干结算,免除殡葬服务对象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第(六)项按 300元/人包干结算给公墓,节地生态葬奖补1000元给丧属(承办者)。 

  (三)结算程序和方式。殡仪馆每季度凭《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邻水县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火化证、火化发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县民政局核实,县民政局核实汇总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审批,县财政局按审批意见拨付资金,原则上每季度拨一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扩大惠民殡葬政策的覆盖面是提升殡葬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各乡镇及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的重点,狠抓政策落地落实,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 

  (二)明确责任,紧密配合。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 密切配合,确保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奖补资金落实到位。县民政局要加大惠民殡葬政策的宣传,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好殡葬服务工作,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县财政局要将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和生态葬奖补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足额安排,专款专用,定期结算,并随死亡对象数量增减和物价部门收费标准调整做相应调整。殡仪馆、公墓要坚持便民、利民、公开、公正的原则,主动做好服务,接受监督,确保服务质量,要认真做好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相关档案资料管理,以备核查。 

  (三)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推进殡葬服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加强对从事殡葬服务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对不按规定办理、故意拖延办理等行为要严肃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免除费用和奖补资金的当事人除追回骗取资金外,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邻水县殡葬项目免除费用申请表 

              2.邻水县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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