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唐**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助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的建议》(第21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广而告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的建议
2022年以来,县检察院组织检察干警共开展法治宣传10余次,其中面向学生、留守儿童等开展自我保护和预防犯罪教育6次;到偏远乡镇童伴之家,与留守儿童共度元宵并开展法治小游戏等,面向留守儿童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治宣讲1次;面向教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法治宣传3次,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提升社会公众对强制报告制度的知晓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众志成城,凝聚落实的强大合力”的建议
2021年3月,成立了邻水县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4月,熊纬副县长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已建立。
三、关于“联合监督,增强制度的监督刚性”的建议
2022年,县检察院会同县监察委员会、县教科体局、县公安局共同出台了《邻水县教育行业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细化了九种必须报告情形基础上,创新拓展了提倡报告的九大类型,内容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公共利益受损四大领域,体现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保护。明确了强制报告的主体、内容和原则,明确了教育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在“报告流程”中明确了报告的时限、方式和程序。同时特别强调了校园性侵类案件不需要教育服务机构进行先期核实,有效防止校园性侵案件证据被污染。凝聚保护合力,以教育行业为突破口,规范县域内教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强制报告行为,在整个报告流程中充分体现了民政、妇联、团委、残联等单位和组织的全面配合协作,并倡导社会公众主动报告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全面性。
四、关于“创新探索,优化制度的治理效能”的建议
今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和《邻水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六大行动计划”贯彻实施方案》,对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围绕职责任务清单狠抓落实,县民政局、县教科体局、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牵头部门将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机通过各种宣传渠道进行了广泛宣传。引导未成年人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其可能或已经受到侵害时要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老师。鼓励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尽可能地向周围的人说出自己被侵害的事实,同时鼓励非强制报告主体也能主动报告,确保了被侵害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并恳请你们继续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促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邻水县民政局
2022年7月27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