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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交通运输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2025-05-12 09:34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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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依据

检查对象

检查标准

1

对公路、水路有关政策和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工程质量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四十七条、四十八条;

2.《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七十六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

3.《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七条、二十七条、二十八条。

公路、水运建设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2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行政检查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五条、三十一条;

2.《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公路、水运建设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3

对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 

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第四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5.《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6.《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7.《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五十三条;

8.《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

9.《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10.《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

道路运输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4

对道路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八条;

2.《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三条;

3.《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二条;

4.《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5.《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6.《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车辆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5

对船舶防污染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第七 

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六十四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7.《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8.《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二十条。

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船舶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6

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六十六、七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四十五条;

4.《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第二十七条;

7.《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8.《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

9.《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第二条;

10.《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第四十条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12.《游艇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13.《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15.《四川省渡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65号)第八条。

水路运输船舶、船员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7

对国内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

1.《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五条;

2.《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四十二条。

水路运输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8

对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检查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

公路建设企业、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主要从业人员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9

对有关单位、个人或其他组织执行公路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六十九条。

交通运输企业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10

对通航环境及秩序的监督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

水路运输企业、船舶、船员

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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