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更好地收集散存在社会上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弘扬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英勇斗争、舍生取义、不屈不挠的精神,邻水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抗战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至1945年抗战胜利,与抗日战争相关、能够反映抗战史实的档案资料。
(一)纸质档案
反映抗战时期相关革命活动的历史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在邻水建立的党的地方组织形成的内部文件、通知文书、标语传单、报纸杂志、图书画册,领导人所下达的命令、批示等文件,来邻参加抗战工作的著名人物与抗战相关的日记、手稿、信件、自传、回忆录,邻水籍或在邻水县内参与军事活动的英模烈士生平事迹和其他相关资料,反映抗战活动的各种票据等。
(二)实物档案
邻水人民在抗战期间从事革命活动所使用的相关实物,包括但不限于:具有纪念意义、史料价值的战斗装具、通讯器材等武器装备和服装配饰、生活用品等各类实物凭证;在重大纪念活动中荣获的勋章、徽章、奖章、纪念章等;人民军队在抗战期间使用的各类战斗装具和生活用品;广大人民群众参战支前的劳动工具等。
(三)声像档案
记录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抗战活动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
二、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赠
鼓励集体或个人无偿捐赠,对于无偿捐赠的集体和个人,符合馆藏标准且具有一定价值的,颁发收藏证书;捐赠物品在陈列或出版图录时注明捐赠者信息。
(二)仿真复制
个人无捐赠意愿或者希望保存原件的,经协商同意后,邻水县档案馆可收藏复制件,原件归还本人。
(三)委托代管
集体或个人可以将收藏的重要物品寄存到邻水县档案馆委托代管、科学保护,在征得寄存方同意下合理利用、适时展陈。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可凭存单免费随时查阅,不收取任何管理费;县档案馆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四)录制口述档案
重要历史事件和突发事件、重点工作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人物活动的亲历者、见闻者或其亲属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基础上,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录制口述档案。
三、征集要求
1、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应真实、完整,能够反映抗战时期的相关历史背景和事件,知识产权无争议;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Photoshop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录制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录制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为集中征集期,期间收集的档案资料将用于“6·9”国际档案日宣传展示;长期征集时间不限。
五、联系方式
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邮寄、电话、邮箱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
联系部门:邻水县档案馆
联系人员:伍女士
联系电话:0826-3235962
邮箱:14192281@qq.com
地址:四川省邻水县鼎屏镇东临路98号
诚望关心档案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献,并欢迎提供相关线索。
邻水县档案馆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