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邻水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法治护航林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党组示范带动、领学促学作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把握林业工作和法治建设的新观点、新要求,全年共组织开展会前学法26次。积极参加县司法局每月举办的“法治夜校”学习,2025年全年累计参加12期、40人次。分管领导带队参加广安市林业局组织的“2025年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培训班”,切实提升了我局行政执法力量的综合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二是充实执法队伍。2025年,我局积极动员符合要求的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度广安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并在我局内部组织开展林业专业法律知识考试。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1人,其中2025年新考取9人,法治队伍不断扩大。
(二)完善行政体系,优化涉企服务。
一是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审批效能。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要求,全面清理后明确行政权力191项。同时,聚焦审批提质增效,优化流程、精简材料,精准对接各类主体需求,依法规范办理林木采伐、使用林地等审批手续,2025年共办理林木采伐审批30件、使用林地审批21件,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持续推进法治化涉企服务。我局扎实落实《邻水县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编制涉企行政检查“一张表单”,明确检查事项、内容,确保入企“依单检查、规范检查”。同时,针对我局重新成立后“天府入企码”系统无执法主体的问题,主动对接县司法局,于年底在系统中成功录入“邻水县林业局”执法主体,为后续涉企工作筑牢基础。
(三)依法科学决策,严格执法监管。
一是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重大项目投资、大额资金使用等决策,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确保决策合法民主。同时,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强化决策程序刚性约束,提升合法性审查力度。二是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2025年,共立案办理各类林业案件8件,其中: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3件、毁坏林地案1件、滥伐林木案1件、接收检察院移交非法狩猎案1件、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2件,共处罚金245876元。
(四)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法治氛围。
一是坚持精准宣传理念。根据不同受众类型、不同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安排法治宣传内容,充分利用进校园、进社区、科技下乡等契机,开展了“3·12植树节”“3·30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安全生产宣传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宣传月”等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5万余份。二是加强流动宣传。常年利用流动巡查车LED屏、喇叭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内容,同时积极指导各镇林业站、各防火哨卡开展法治宣传,推动普法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法律意识。
(五)做好息诉息访,妥善化解矛盾。
一是落实主动公开职责。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将有关信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2025年,我局共进行政府信息公开7件。二是有效化解群众信访。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目的就是做到让群众满意。我局积极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强化林业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妥善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相关工作扎实有序推进。2025年,我局共受理“12345广安市民工作服务平台”信访90件,省级信访平台及其他来源信访17件,均已办结,息访率达100%。
二、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有待加强。在执法过程中,简单地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惩处,追究了当事人责任,但未在当事人所在镇、村、组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未及时对广大群众进行以案释法。
(二)智能化涉企行政执法有待推进。因林业局重新成立后,截至2025年11月在“天府入企码”系统中仍没有执法主体资格,邻水县各涉林企业也未录入“天府入企码”系统,导致“亮码入企”工作滞后。经与县司法局协调,前期信息录入工作已初步完善,待后续逐步推行“亮码入企”。
(三)行刑衔接有待完善。跨部门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尤其是涉及刑事案件,在查处过程中,对违法占用林地面积、林木采伐面积及蓄积的技术鉴定耗时较长,不能及时就违法情况与司法机关进行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不及时,导致案件办理不迅速。
(四)监管服务有待提升。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只注重事前审批,没有严格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及服务,导致部分林木采伐许可出现超审批范围采伐的情况。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责任。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同时督促班子成员及各国有林场、各股室、各镇林业站负责人依法行政,层层传导责任,为法治建设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规范履职行为,严守决策底线。带头执行重大涉林决策法定程序,依法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森林防火、林地保护等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用火、破坏林地等违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提升决策公信,强化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等召开党组会集体决策;强化审核监管,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推动林业法治工作专业化、规范化。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党建,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林业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升干部干事担当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法治过硬的林业队伍。
(二)明晰权责,筑牢决策法治根基。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明确权力边界、优化办事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正当。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法审查、纠纷化解等方面的专业作用,防范法律风险,推动各项涉林事项“规范办、高效办”。
(三)亮码入企,优化涉企监管服务。在“天府入企码”系统数据完善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天府入企码”应用要求,在涉企行政执法、入企检查环节全面推行“亮码入企”制度。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治理,实行涉企行政检查清单化管理,强化检查计划备案与整合,持续推进一体化执法检查。积极探索“非现场监管执法”模式,依法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措施,审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体系,坚决杜绝“以罚代管”现象。同时,组织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专项评查,加强重点执法领域专项监督,不断提升涉企执法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林业企业及相关经营主体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多维发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在推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按照“谁审批、谁普法,谁主管、谁宣传”的原则,认真履行森林资源管理职责,在办理行政许可时,对相关企业人员开展一次法治宣传,督促企业开展一次涉林法规普法。强化内部教育培训,在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开展会前学法法治教育,提升林业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法治素养,同时,指导各镇林业站在基层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的法律意识。
(五)法治为民,激活林业发展动能。始终围绕全县法治建设、经济发展大局,用法治手段破解林业发展中的“堵点、难点”。在作出行政许可后,强化分类管理,涉及林地占用、林木采伐的事项,每月到现场核查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对涉嫌超出行政许可范围的事项,及时制止并依法惩处,切实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助力全县经济高效运行。
(六)完善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持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形成执法合力。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林业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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