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3-06 10:35 来源: 兴仁镇 浏览量: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依法治县办的工作指导下,兴仁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坚持“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主动适应新时代法治政府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全镇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我镇严格对照《关于印发邻水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细化目标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会前学法制度。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兴仁镇2023年度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等内容纳入必学项目,将学法纳入固定议程,今年党委中心组集中学法26次,政府干部职工大会集中学法12次,镇、村干部学法受教育面达100%,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极大地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
3.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分管领导和各业务站所室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出相应的工作举措,2023年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督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3次,为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4.制定计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兴仁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兴仁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计划执行、落实各项工作,切实推动法治兴仁建设系列规划落地落实。
5.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相关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1.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镇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工作制度。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决策机制。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课题制度,优化信息宣传工作机制,完善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等备案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2.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推广应用“1+8”示范点成果,建立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及重点法治工作专项督办机制,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镇会议,完善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同频共振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全覆盖制作应用“法治账图”,采用“账”和“图”的形式,将法律依据、法定事项、法定程序、法定时限和法律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大力推动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
3.不断加强机关干部培训。牢牢把握公职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公职人员先行,通过党委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业务培训等形式集体学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镇公职人员在2023年度学法考试中,通过率100%。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镇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了规定。
2.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组织镇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参与各类法律事务,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2023年,兴仁镇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230人次,到村(社区)开展法治讲堂120余次,开展法律宣传7场次,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4次,参与人民调解6次。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批做到了程序化、规范化,并对原件及附件材料进行保留。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文件合法性中的积极作用。
4.不断夯实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做到了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率100%、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镇机关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经全面梳理,我镇取得行政执法证的人员有28人,占人员编制的58.8%。
5.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及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党政领导的双述报告等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公开,并在政府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并设置镇政府楼层(各办公室)分布示意图;公开公示了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部门和照片;公开了乡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四)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法庭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1.强化纪律保障。历年来,兴仁镇以纪律保障为抓手,认真组织党委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内容,招呼打在前,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插手、干预具体案件。
2.加强监督,强化监管。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断加强内部层级监督。一是镇党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重点村居重点人群、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专访搜集。二是畅通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并认真研究处理人民群众提出的意见。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公开渠道,规范信息公开流程。
(五)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
1.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干部队伍。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是不是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
2.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机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完善惩戒制度,落实责任追究,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加强批评教育、督促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兴仁镇党委政府坚持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好干部的重要测量尺,测出干部法治素养的优劣,量出干部法治能力的高低,树立依法办事的标杆,将法治素养设置为选人用人的“门槛”,把大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好干部选拔出来,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3.用法治思维作为监督干部的“硬约束”。兴仁镇党委政府坚持把法治理论知识作为全镇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及晋升、奖惩的重要标准,从制度上完善干部的考核体系。同时,将主要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在领导干部具体工作实践中进行动态考察,着重考察领导干部的法治能力运用情况,全方位、常态化考核干部在谋划工作中是否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是否运用法治方式,是否做到严格依法决策、严格依法办事、严格依法行政,有效促进领导干部对宪法和法律心存敬畏,讲规矩守纪律,依法按职能和程序办事,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形成正确的政绩导向,牢牢把握正确的用人指挥棒和风向标。真正做到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对那些特权思想较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甚至调离岗位,对那些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干部做到认真核实、不予使用,对那些有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行为的,公开通报、从严追责,引导广大干部真正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六)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全面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2.抓住普法重点。抓好青少年、外出务工人员以及村(社区)普法宣传教育,并以此为切入点,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3.着力营造依法治镇的浓厚氛围。2023年兴仁镇制定了《兴仁镇2023年“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分别在“3.8”国际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11.9”全国消防宣传日、9月开学季、“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和重要法律法规的颁布日、施行日、纪念日,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与本单位工作相关时点,采取多种形式针对性地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
4.建设法治文化广场,深入开展群众普法文化活动,积极扩大法治文化阵地。2018年以来,我镇先后投入资金5万余元,打造了兴仁镇法治文化广场,通过设立法治宣传栏、法治标语、法治舞台等多种设施的点缀布置,使群众乐见、乐传、乐用,切实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使居民可以在休闲、娱乐的同时,学到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去年来的工作,兴仁镇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法治工作的开展和日常工作结合得不够紧密;执法队伍的素质有待于提高和进一步加强等问题,接下来,兴仁镇将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责任人职责,带领兴仁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努力推进党委政府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查摆、整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为我县的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兴仁力量。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情况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力推进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提高。
2.工作贯穿始终。我镇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将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正常性、长期性工作。
3.精心指导,齐抓共管。兴仁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和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明确镇长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认真领会,扎实落实。依托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合理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各种问题,持续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其他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在法治框架内开展各项工作。
5.周密计划、经费保障。结合兴仁镇实际,每年均制定了《兴仁镇依法治镇工作要点》《兴仁镇年度学法计划》等,并严格执行,做到工作有计划,政策有落实。同时,我镇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镇党委、政府将普法教育经费相关标准列入镇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和普法宣传办公经费的落实,为法治政府创建提供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一是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我镇严格按照“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责任,减少决策失误,明确了镇党政办负责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二是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我镇建立了以党政办为主,司法所、法律顾问为辅的审查工作小组,主动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合同、重大疑难信访答复等合法性审查工作,并做好上报备案。建立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议题时,安排党政办负责人或专门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记录在会议记录中。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截至目前,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案件。
2.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兴仁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印发了《兴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活动的实施方案》及《兴仁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并聘请当地法律服务所一名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本镇法律顾问,为兴仁镇在合同执行、土地征收补偿、工程项目建设、国家政策执行等各个行政执法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近三年来,法律顾问在各村(社区)开展了多次“法律讲堂”,重点对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承包合同、相邻纠纷、人民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讲解,提高了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养,截至目前我镇未发生一起因行政决策失误引发的群体性重大事件。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动态更新。对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答复率达到100%。二是将所有应该上报的资料均按规定上报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接受党内、监察监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公开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设置镇政府楼层(各办公室)分布示意图;公开公示了单位工作人员姓名、职务、部门和照片;公开了乡镇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为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要求,建设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服务型政府工作体制,我镇强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制度创新,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稳步推进各项改革举措及制度建设工作。
1.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开展各类证明、繁琐环节和复杂手续的清理工作。一是开展清理证明回头看活动,全面摸排,严格审核把关。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谁实施、谁公布,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对机构改革后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进行再次梳理,全面摸排底数,扎实做好各类繁琐环节和手续的清理工作。二是强化公开,优化审批流程。大力推进告知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实现群众到政府办事“一次告知”“一张表单”“只跑一次”,真正让群众成为改革的监督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2.加快平台建设,以“零距离”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截至目前,我镇有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基本形成了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二是法律援助全覆盖工程完善提升。目前我镇已做到一镇一工作站、一村一工作室,法律服务工作全面覆盖,为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3.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批做到了程序化、规范化,并对原件及附件材料进行保留。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制度,并对所有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防止出现重号、漏号等情况。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兴仁镇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文件合法性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建立了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乡镇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镇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作出了规定。二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我镇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督促各村(社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或者未按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镇政府办公室不予提交审议,镇政府对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不予作出决定。三是建立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动法律顾问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领域和环节,组织镇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库成员参与各类法律事务,使法律顾问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发挥作用。
5.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化提升全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是明确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规范,印发了《兴仁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仁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规范各村(社区)、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案卷评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学习使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平台,通过执法行为的网上运行,实现在线监督,提高监督效率。
6.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一是推进法治型队伍建设。督促行政执法队伍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明确执法权限,严格执法标准,掌握执法尺度,切实做到以现行法律法规为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少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杜绝冤假错案。二是推进为民型执法队伍建设。执法骨干人员定期对全镇范围内食品药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执法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四)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推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1.注重培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法治意识及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提高。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培训,杜绝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特权思想、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制度约束,用制度管人,确保岗位工作规范性、合法性,提高法治思维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强化考察监督,严格做到依法文明执法;四是切实把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五是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厘清责任界限,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任务分解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控,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惩治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正之风。
2.实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每年领导班子至少组织参加12次以上会前学法,党政领导班子每年为全镇干部职工举办两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学习,组织研究《邻水县行政复议案例选编》,借鉴正面经验,以反面事例为戒,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五)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情况
我镇建立了相应的行政复议及应诉机制健全、机构、人员设置与工作任务配比,经费得到保障,目前尚未发生行政复议事项及诉讼事项。截至当前,我镇共旁听法庭审理案件25人次。
(六)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实施普法规划,推动落实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情况
1.强化组织领导。为落实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并指定综治办、司法所负责统筹办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具体事项,由各个执法部门具体落实,并形成具体的工作资料,年中、年终两次接受县依法治县办检查。
2.加强法治宣传。我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以“法律七进”为抓手,一是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研究制定了《兴仁镇年度学法计划》,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和自学等形式等,党委中心组每年共开展学习不少于12次,干职工大会每月组织法律法规不少于1次,邀请法律顾问、普法讲师团每年对全体干职工讲法不少于2次。在政府内制作法治宣传栏11块、LED显示屏1块、宣传标语4处,进一步营造良好法治宣传氛围。二是扎实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全镇13个村(社区)级广播站进行全面排查、检修,建立完善广播站运行维护机制,通过广播宣传,把法治宣传传播到千家万户;投入5万余元经费打造了兴仁镇法治文化广场;配套完善了党员活动室,社区书屋等文化场所;在“3.15”、“国家安全日”、“6.26”、“12.4”、农民工返乡高峰期等时间段,组织村(社区)干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三是积极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组织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校园暴力、安全教育等主题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结合课堂教学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法治理念深入师生心中。四是切实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定期到辖区内企业开展活动,及时向企业组织业主、党员及职工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员工开展理想信念、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五是带头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组织镇级各单位、驻镇单位负责人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宣传,将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农村低保五保政策、建房审批规定等纳入宣传内容,强化依法行政的社会监督。
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健全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量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2.全面实行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贯彻落实文件的规范性制发与合法性审查,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和重大行政决策方案。
3.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提供工作保障。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日常管理,推进法律顾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法律服务落实到每个村(社区),保证法律服务质量得到有效提高。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咨询建议制度,鼓励政府法律顾问将有价值的法律意见、建议提交政府领导参阅。
(二)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为主要内容,强化依法治镇,加强依法行政检查和监督
1.制定执法检查规则。按照《纲要》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积极探索兴仁镇的目标、任务,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办法,制定兴仁镇行政检查办法,为全面提高全镇依法行政提供较长时期的蓝图。
2.抓好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计划生育法》《林业法》《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涉及三农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学习活动。同时结合本镇实际,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思考,由计划的由重点的开展《纲要》以及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
3.抓好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结合年内重大活动,抓住《条例》颁布和实施纪念日、“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依法行政的认知程度,为法治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三)认真落实执法检查规则,强化依法行政监督
1.加强依法行政机关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落实考核评议办法,开展依法行政质量考核评议,按照县委、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有计划地对各驻镇执法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和执法质量考核,今年计划抽查1至2个驻镇部门,统一安排,全面进行一次依法行政检查。
2.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明确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职能,明确执法职权、执法责任,做到行政执法依据充分、责任落实、程序规范、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制度完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为群众提供了解法律、了解政策的便捷渠道。
(四)基本要求
1.坚持学习培训制度。面向全镇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有针对性的组织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镇政府每季度应安排一次,各执法职能部门应每个月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尤其要搞好从业人员上岗前的培训。要按照分级管理范围,做好管理相对人和各类从业人员的法规培训。
2.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备程序。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进重大决策清单制度,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档案化管理。
3.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水平。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责令纠正,及时修改、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