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包括: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预防接种证》办理;
户口登记;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
社会保障卡申领;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群众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相关办理事项。
一、申请渠道和时限
(一)申请渠道
电脑端办理渠道:进入“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一件事服务”专区或检索“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选择拟落户地发起申请。
网址:https://zxbl.sczwfw.gov.cn
手机端办理渠道:手机下载“天府通办APP”,在“天府通办APP”,首页选择“广安市”在选择“市本级”站点,在“在线政务”选择“一件事服务专区”,进入“一件事服务专区”选择“个人服务”查看全部,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首页选择“省本级”站点,在“直通部门”进入“卫生健康专区”选择“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或登录“天府通办APP”后,使用首页“扫一扫”扫描下方左侧二维码进入申请页面。使用手机浏览器或具备扫描二维码功能的其他软件,扫描下方右侧二维码进入申请界面。
(二)全流程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新生儿出生一件事需要达到以下条件:
婴儿应为本市助产机构内出生(含在家中、途中分娩后即送往助产机构)、且父母双方均为广安市家庭户;
符合随父、随母落户条件、姓氏随父或随母一周岁以内的婚生婴儿;
申请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的婴儿母亲,应是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申请材料
【网上申请的提交原件扫描件】
1.“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原件,一式一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申请人自备,原件,一式一份;
3.居民户口簿,申请人自备,原件,一式一份;
4.结婚证(电子证照免提交)。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均需提供新生儿父母的。
四、结果获取方式
1、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或“天府通办”APP查询办理状态;
2、申请人在分娩机构现场领取或邮寄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申请人查询到户口登记业务办理完成后,可由与新生儿同户的户主或婴儿父母携带《居民户口簿》至新生儿户籍地公安机关打印《居民户口簿》新生儿页。社会保障卡通过邮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