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府征预告〔2025〕第1号
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城南镇高坪村5组,新安村1、5组;鼎屏镇东北村2、5、6、7组,红石社区6组,仁和村8组,石坝村2、3、4、6组和集体,同心村1组,五岔村1、2、5、9、10、14、17组;丰禾镇复兴村1组;柑子镇印盒社区2组;合流镇大桥社区2组;石滓镇大步口村1组。具体征收土地权属、面积、地类以实地勘测定界和现场调查确认为准。
二、征收目的
该批次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法定情形第(二)、(三)项规定,属于交通类建设活动和卫生、体育、市政公用类建设活动。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城南镇人民政府、鼎屏镇人民政府、丰禾镇人民政府、柑子镇人民政府、合流镇人民政府、石滓镇人民政府将于2025年8月11日开始开展土地现状调查,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相关权利人应积极支持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由邻水县人民政府作为评估主体,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请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积极参与。
(二)本公告于2025年8月11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公布10个工作日,期限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25日。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镇和村(社区)、村民小组张贴,并同步在邻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专栏上(网址:https://www.scls.gov.cn/lsxrmzf/c121683/pc/list.html)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各种经济作物及林木、花卉等,不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征收土地预公告单位咨询联系电话:0826-3379176。
特此公告。
邻水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川公网安备 511623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