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我县对已划定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专项监测,其中对3个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开展监测,对农村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开展监测。2024年全年监测结果表明:全县31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一、监测范围
邻水县辖区共计31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其中: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个(湖库型),农村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8个(河流型9个、湖库型9个、地下水10个)。
二、监测项目
(一)农村“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每季度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河流总氮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8项。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执行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
(二)农村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地表水。每半年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4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共29项。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执行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所有指标参与评价,总氮、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河流总氮除外)。
2.地下水。每半年监测《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39项。采用单因子评价法,执行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
三、监测结果及评价
2024年全县31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一)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3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湖库型),达标率100%。
单独评价指标:3个湖库型水源地中总氮、粪大肠菌群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100%。
(二)农村其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1.地表水。18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河流型9个、湖库型9个),达标率100%。
单独评价指标:9个河流型水源地中粪大肠菌群指标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100%;9个湖库型水源地中总氮、粪大肠菌群均达到规定水质类别要求,达标率100%。
2.地下水。10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均达到地下水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100%。
2024年邻水县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统计表
监测断面(个) |
达标(个) |
综合 达标率 (%) |
地表水 |
地下水 |
超标 项目 |
单独评价指标超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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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型 |
湖库型 |
达标率 (%) |
断面(个) |
达标(个) |
达标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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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面(个) |
达标(个) |
断面(个) |
达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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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31 |
100 |
9 |
9 |
12 |
12 |
100 |
10 |
10 |
100 |
/ |
/ |
注:湖库型地表水中含关门石水库 |